他从地上爬起,眼睛里都是迷茫。
“孩子,刚刚又难受了?”
斗篷男人突然放缓了声音。
克雷斯闻言,抬头看他,随即,单纯的眸子里是孺慕的光:“先生。”
“感觉怎么样?”
斗篷男人问。
“我刚刚又头疼了。”
克雷斯道。
“嗯,你之前受伤还没有复原,所以每个月都会发作一次。”
斗篷男道:“对了,你在这里也太久了,我们该出去活动一下了。”
“我可以帮到您了吗,先生?”
克雷斯突然眼睛一亮。
斗篷男人道:“你需要去一趟b国,我们在那边有个庄园,但是被人占领了,但是你得帮忙取点儿东西出来”克雷斯想也没想,马上答应:“好!我什么时候去?”
“明天。”
斗篷男人道:“今天先休息一下,明天一早出发。”
克雷斯去了地下室属于他的卧室,而斗篷男则是来到了一个有窗户的大厅。
那边,有人问:“先生,他恢复了?”
“对,明天出发,这个任务半个月就能结束,所以不怕他恢复神志。”
斗篷男问。
“不过他能成功吗?”
那人问:“毕竟才训练了半年。”
“够了。”
斗篷男冷笑:“宫凌夜的儿子天赋不错,车开得好,散打底子好,就连枪法也很准。”
“不过他以前虽然聪明,现在毕竟”那人还是有些迟疑。
“一个人的潜能,在危险的时候总会爆发。”
斗篷男道:“他精神虽然已经被我们控制,记忆也没有了,但是本能的那些东西,不会消失。
而且他一旦沾染上血腥,一切都会不同”“是,先生。”
那人点头:“我去准备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