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阅兵的曾志国当然不知道死神与他擦肩而过。
就算是知道,他也不会在意。既然走上这条路,性命什么的随时都有可能交待。现在的他已经不是泡在论坛里打发时光的无用废柴了。
不夸张的说,不但是他的性命,还有江南千万人的性命,华夏由盛转衰的最关键的转折点,中国翻身的契机,甚至是未来世界几百年后的大格局,全部系于他一身。
这样的重任之下,他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思理会几个小小刺客,哪怕是这些刺客都是名门之后,代表着江南士绅对他的态度。
那又如何?长刀皮靴之下,他能很轻松的把那些人和这些人所代表的势力化成霁粉。
这就足够!
接到曾志国来校阅的消息后,陈昱与华远山一起带队,他们两人的团部就在镇子的两头,相隔两里不到,联络起来极为方便。
在曾志国赶路的这一点时间里,两人的团部已经分别下令,把驻守在镇子附近的所有将士都召集了回来。
队列训练在天雄军中一向抓的很紧,当曾志国赶过来的时候,六千左右的天雄军将士正高举着矛戟,目光正视前方,身上穿着沉重的铁甲,这些将士们却是纹丝不动,犹如一颗颗铁钉一般。
不可否认,曾志国有点恶趣味。他的压力很大,如果不给自己找点开心,恐怕早就抑郁难开了。
“诸位兄弟好。
”曾志国在马上挥手。一副平易近人地样子。
“大帅好!”数千人一起直着嗓子叫喊。每个战兵都是声嘶力竭。脸上青筋暴露。各人都是把自己地丹田之气提到极限。然后从嗓子里叫了出来。
这么大地一股声浪。别说镇子里所有地百姓都躲了起来。就是那些猫儿狗儿也全部老老实实。没有敢出声地。
“大家辛苦了!”
“为大帅效死!”
又是一声问候,这一次,惊起了一群停在树梢上的乌鸦,在扑天盖地打雷一般地吼叫声中,这些扁毛畜生嘎嘎叫着飞走了。
身为抄袭者的曾志国没有一点儿羞愧的表情,他骑在马上,左顾右盼,倒也有点雄姿英发的感觉。
六千人排成的方阵很长很长,整个小镇不过几条小街,一条主街,几乎全部排满了持矛列戟的甲士,每个百人队都有一面小旗,然后是各千人队的队旗,接着是团旗,旗帜全部用大红底色,然后加上自己小队或总队特有地标识。
明军指挥几乎各有一套旗语,这种东西还是戚继光当年汇总编成,在戚继光之前可怜两百多万的明军连一套标准的旗识都没有。军事学地落后,已经是令人发指了。
曾志国的天雄军自然有一套自己的旗识,不与别部明军相同。曾志国不是内行,不过几个葡萄牙人和耶苏会地人都通晓旗语,在他们的帮助下,天雄军的旗语比明军更简捷好用,已经在全军中推广下来。
在镇子的中心广场上,华远山与陈昱这两个参将已经躬身等候。在他们身后是两杆一丈二高地参将旗,诺大的红旗分别写着“骠骑”“破军”字样的大字。明军将旗,原本是写上将领的姓氏,这一条在天雄军中是改掉了。团旗便是团号,团号团旗,便是代表整个团的荣誉。
在此军旗之下,任何人不能有损于它的光辉。
这一套理论,在曾志国地灌输下,几乎每个战兵都是耳熟能详,随口就能很流利的说出来。
两杆参将旗间,则是天雄军地军旗。大红色的绸缎制成地旗面,丈六高的长杆尖头是用铜头镀金,阳光下熠熠生辉,甚是好看。
准备升上去地是一面大旗,旗帜正中,用金线竹的苍鹰盘恒于上,歪头斜视,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