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博身高腿长,却是第一个跑到近前。到了近前,他手一伸,便将这新家伙给拎了起来。
因为是精心打造,用的也是好铁,使用的铁匠也是在南京工部派过来的匠人中精心挑选出来的高手来打造,所以眼前这柄武器寒光迫人,不论是打磨的功夫还是安装头部与木杆的结合处,都是手艺高妙,一看就是难得的上品。
“大帅,这东西真是好
高博身经战阵不下百次,当初在淮扬镇中也着实打了不少,在扬州守城时,跟着曾志国也出城对敌过,逃亡时,更是戮力奋战。他的武艺在军中也着实有名,若是不然,曾志国今晨也不会专门叫他前来。
现在他拿着这杆新式兵器,当真是爱不释手。这武器有点象是斧子,不过,它又有尖锐的长矛矛尖,在矛尖一巴掌距离的一方则是半扇沉重的巨斧,半月形的斧刃寒气逼人,斧刃部份薄而锋利,然后延伸向后时却越来越厚重,到了尾端时则是显得沉重厚实,让高博这个狂战士十分的欢喜。除了矛头和斧子外,在斧子的背面还有一根半掌长的尖铁,与矛尖相比,这块尖铁要显的更粗短一些,而且也没高博越看越是喜欢,他把双手调整了一下,然后手持兵器,在半空中舞了一圈。
风声掠过,几十个凑在一边看热闹的把总们一起后退。有几个离的近的脸色发白,一起骂道:“高大个。你疯兵器放下,道:“不好意思,我实在是太喜欢了。”
他又向着曾志国道:“大帅,我看这个比现在选锋们用的铁棍和巨斧强多了,虽然比起斧子要轻一些,不过又比纹眉大刀要重不少,标下使着正合适。而且。斧子能劈砍,矛头能戳刺,如果是戟的话,月牙威力不如这个,是矛的话,又不如这个威力大。以标下看。这东西就是对着建奴的重骑兵,也是不吃亏的。”
他又摸了摸斧身背面的尖铁,疑道:“不过大帅,标下却是不明白,这尖铁是干吗使的?它不能劈砍,又不锐利,看起来死疙瘩一样,标下实在是看不明白。”
来自通古斯冰原的建奴已经不是当年的小部落,在与大明打了几十年的仗之后。他们在关宁军手里捡了不少洋捞,早就是当年的吴下阿蒙。几次破口入关,大掠北直隶与山东等的,更是得了极大的好处。户,仅是在沈阳城外,就有长达十里的铁匠棚户。除了铸炮外,建奴当然也不会让这些工匠闲着,除了打造战甲兵器,还会给战马打一些简单的马甲,如果不是蒙古马中能负担重甲骑士的同时又具装马甲的好马太少。建奴的铁甲重骑兵的威力,还要强大的多。
就算是如此。建奴的重骑兵也给明军留下了深刻的映象。华夏自从南北朝后已经很少有象样的重骑兵,宋人缺乏战马。精力全用在步兵身上了,大明开国之后也没有发展出重骑兵,倒是建奴现在有了数量不多的重骑兵,而明军骑兵,却已经荡然无存,或是投降敌人。两相比较,自然让人灰心丧气。
所谓骑射得天下,不过是笑话罢了。
听了高博的嚷嚷,其余的把总们立刻把高博手中的兵器抢了过来,大家传来递去,都是啧啧赞叹,这一次,倒是没有高博这样的冒失鬼把这武器来舞上一圈了。
听了高博的话,曾志国笑道:“来人,取铠甲来。”
等人把三层甲胃装在一个木人身上,曾志国自己把那兵器接了过来,用着尖头向着铠甲猛然一击,各人只听得一声钝响和铁甲甲片被震动时的哗哗响声,再看那铠甲时,却已经被并不锐利的尖头给击穿,铠甲内的木块也被尖头刺穿,之下,变的四分五裂。
“咝。”
一时间各人无语,谁也不曾想到,看起来不起眼的一块小尖铁,居然有如此大的威力。
曾志国也很是满意,将长兵往的上一戳,笑道:“这块尖头,就是用来破甲的。矛头长而锐利,不过破重甲的效果并不很好,最为关键的就是戳不破头盔,这尖头粗短沉重,大力一挥,连头盔也穿透了。用来破甲击盔,极为了得。斧,劈砍,矛头,刺戳,尖头,挥击。此物,在泰西叫做瑞士戟,小国瑞士凭着此戟,横行二百年无有敌手,不论是重骑还是铁甲步兵,遇着戟兵,俱成霁粉!”
在场诸人,无一不是身经百战的奋勇之士,当着如此神兵利器,虽然觉得曾帅的话有些夸大其辞,为他国壮声势,却也不得不承认,眼前这杆名为戟的怪模怪样的兵器,倒也确实有着普通兵器难得的强大之处。
听着曾志国夸奖,几个葡萄牙人俱是如释重负。他们自从被雇佣过来后,在曾志国的言辞打动之下也是竭诚效力,现在,辛苦好久的成果得到赞许,他们自然也很是得意。
曾志国又道:“这尖铁有如此妙用,还有一种,却是把尖铁改成弯钩,临阵之时,可以用来钩战马的前腿,或是直接把敌骑钩下马来。这一种在打造,今天是看不成门,厉声喝道:“此戟,是泰西强兵所有,他们遇敌则前,有退后者绝不宽恕,任是十倍百倍的强敌,仍然奋勇向前。纵横泰西无有敌手,此戟,在泰西名享盛名,吾辈大明军人日后用起此戟。却不要堕了它的威名!”
在欧洲千年的战争史上,有罗马方阵与马其顿方阵、瑞士方阵、西班牙方阵。在真正的以纯火器为主的近现代军队出现之前。自然是以西班牙方阵威力最大,它有长矛兵、火枪兵、弓箭手、盾牌短剑手等等,配成极为复杂繁琐,威力也是最大。在拥有训练有素的长矛兵再配上威力巨大的大口径火铳之后,西班牙方阵已经是欧洲在现代军队之前发展到的军事方阵,西班牙陆军利用它的这种方阵称霸欧洲百年,盛名之下,其实当真是名不虚传。
曾志国原本也是打算用西班牙方阵。用长矛兵配火铳、大炮,再有少量的刀牌手和弓箭手,练成此阵之后,建奴便是十倍前来,曾志国也有信心与之正面野战。
不过,既然短时间内无法造出大量的火枪。这种设想也只能作罢。
半年之期,最多是一年之期,曾志国和他的天雄军就要受到最严酷的挑战,挺不过这也不必说了。以南明之烂,一旦丢掉江南和南京,大局糜烂,没有二十年的苦斗不要想翻身,就算有二十年。能否逆天翻盘,还在两可之间。
如果能挺住,江南财赋之的在手,一切尚有可为。最少,能在建奴军事力量占绝对优势的这段时间内,稳住南方大局与人心。
时间,时间!
“愿为大帅效死!”
“断不会教泰西人小觑!”
“很好。”曾志国笑了一笑,又道:“再取长矛来。”
这一次,却是两个葡萄牙人一起前去,两人一起弯腰俯身。各拿起一根长矛来。等的上的长矛被这两人扛起来后,众人却是大为讶异。
刚刚的长戟换成现代的度量衡的话。大约是三米左右。而眼前的这支长矛,一根足有五米长。另外一根,却是有七米。
“大帅……这太长了还能将就使,却是有点不得力道了。长的那根,杀了俺也使不好啊。”
“这般长,不甚好得力,极易被建奴的刀盾手近身。一近身,可就完了。”
在场众人,无不是披坚执锐的勇武之士,上得战阵多了,有什么毛病,一眼就全部看了出来。军的战阵队列的排法,还有长矛手的数量来说,虽然可以占着长兵器攻击远的优势,不过也极其容易被敌人近身。而长矛手一旦被敌近身,除了弃矛逃走外,就等着被人用刀砍
明军的长矛大约是三米左右,与刚刚的瑞士戟长度相当。就算如此,在第一轮的戳刺之后,回转不灵,操控不变,很容易被敌近身击溃。
所以,在大明军队中,长枪手和矛手是最便宜的兵种,只要稍微有点钱的将领都会把铠甲和腰刀配给自己的家丁和亲兵队,也只有最不值钱的杂兵和新兵拿的是长枪或长矛,到了战场上,也就是顶在最前面用来迟滞敌人进攻节奏和步伐的炮灰,一旦被突破,整个战场就会立刻崩溃掉。
在眼前的这些经验丰富的军官眼中,长枪和长矛实在不是什么上佳的选择,丹阳一战,天雄营的长枪手就几次被郑军中的亡命之徒近身,那一战的折损,其实就是长枪手与刀盾手配合不佳,如果不是配有重甲铁人兵的话,只怕损失还要更大。
而眼前的长矛最长的一根足有七米长,这么老长一根,一个人扛着走路都嫌困难,虽是不重,却难在重心不稳,所以行军或是对敌时,都极难掌握,适才的铁戟很对众人的心意,这一次,却是教人如丈二面对众人的疑惑,曾志国微笑道:“这长矛自然也极有妙用,现在你们还不知道,不过,等此阵一成,天雄军将没有对手。”
长矛,长戟,以三百人为一方阵,三个方阵为一个战斗集团,这就是瑞士方阵无敌欧洲的秘决。
看似简单,做起来却是极难。最初的瑞士方阵,士兵几乎全部是瑞士山民,他们同乡同籍,荣誉感极强,在一次知名的战役中,第一轮敌人的远程攻击就杀掉了整个方阵三分之一的士兵,不过,剩下的瑞士雇佣军却没有任何人后退,仍然奋勇向前,直到把敌人击退。
他们有丰富的战斗经验,扛着五米或七米的长矛翻山越岭,攀越障碍,并没有一丝的困难。在面对敌人的时候,整个方阵协调如意,虽千人却如一人,配合极其默契,在方阵面前,无有任何人能当之其正面一击!
时不我待,曾志国就要在半年或是更短的时间内,打造出这样的一支无敌雄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