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窈窕淑女(三更合一)(1 / 2)

于教授跟你们不一样,他跟赵姨一样。

这句话,就跟天籁之音一样。

这就说明,虽然于清寒跟他们不一样,但是于清寒在甄明珠的心里也不是什么特别的存在。这么一想,真是令人心情愉悦。

甄明珠疑惑:“你怎么突然就好像挺开心的。”

宿宁:“没有吧。”

甄明珠微微黑线,说:“你的嘴角都翘起来了,还说自己没有,你以为自己是很爱笑的人吗?”

宿宁挑眉:“难道不是?”

甄明珠翻白眼,说:“真是一个对自己毫无避暑的家伙啊。”

别看甄明珠吐槽人,但是却还是认真的把宿宁扶着躺下,宿宁肉眼可见的……脸红了。

甄明珠:“咦?你怎么又脸红了?”

她感慨:“你不至于吧?”

宿宁虽然脸红,但是面不改色,十分“淡定”的说:“我就是热了。”

甄明珠看看窗外,又看看宿宁,说:“虽然今天天气不错,春暖花开,艳阳高照,但是这才几月份啊。要说天热了,那也不至于吧?你没看到我还穿着毛衣呢吗?”

宿宁:“我比较容易热。”

甄明珠……甄明珠才不相信呢。

这人分明是个爱脸红的人,还挺能找借口的。甄明珠的“不相信”都要卸载脸上了。

宿宁抿抿嘴,试图转移话题:“我听到了你们的谈话……”

甄明珠:“嗯?什么谈话?你偷听哦?”

宿宁立刻解释:“没有,耳力好而已。”

甄明珠好奇的问:“能多好?”

宿宁:“算特别好,隔壁说话,院子里说话,只要你们正常音量不遮掩,我都听得到。”

甄明珠瞪大眼:“这么厉害啊,这个也能练吗?”

宿宁摇头:“不是,天生的。”

甄明珠长长的哦了一声,感慨:“那你这挺好啊,很多事情不想知道也能飘进耳朵里,那知道的秘密肯定多。”

宿宁沉默了一下,抬头看向了甄明珠,甄明珠被看的莫名其妙,说:“怎么?”

宿宁说:“所以,我知道我父母是怎么死的。”

甄明珠一怔,恍然明白,原来是因为这个。

她有点不好意思,说:“对不起哦,我以后不提这些事儿。”

宿宁倒是摇了摇头,说:“没什么,你又不知道这些。而且确实,因为耳力好,影子的很多事情都瞒不过我。”

甄明珠听他说起这些,索性坐下了,没忍住好奇的问:“那他们知道你耳力好,说话还不注意?”

宿宁:“他们不知道,我瞒着,一直没有说过。”

甄明珠觉得,自己又被震惊了一下,她说:“你耳力好,是小时候就开始的吧?你一直没跟别人说?”

宿宁:“我小时候,我爹娘是晓得的,但是我爹娘一早就教我,不是什么事情都要昭告天下,自己要有点依仗,即便只是耳朵灵光一点,也是跟别人不一样的,不必说。虽然那个时候我才两三岁,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后来那么多年,我一直都言犹在耳,记忆犹新。也正是因为我什么也没有说过,所以别人都不知道。”

他笑了笑,但是眼睛里却没有什么笑意:“没想到正是因为这个优点,反而让我知道真相报了仇。有时候也不能不说,冥冥之中自有定数。我爹娘当年的叮嘱,倒是成全了我。”

甄明珠拍拍他的肩膀,说:“别想太多了,你现在也报了仇,不要难过了。不在的人已经不在了,该报的仇也报了,你总是要自己好好生活一下的。我想,你的亲人也想你好好的生活,而不是糟践自己。”

宿宁看向她的小手儿。

甄明珠:“把身体养好,以后好好生活,这比什么都强。”

宿宁嗯了一声。

他说:“这个我知道。”

甄明珠斜靠在椅子上感慨:“你竟然把这么大的秘密告诉我了。”

宿宁绷紧了神情,认真又严肃:“你也不是外人,是我最重要的人。”

甄明珠被说的不好意思了,局促:“你这样说,显得我好重要啊。”

“你本来就很重要,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宿宁眼神闪了闪,笑着说道。

甄明珠:“其实,真的救你的人是于清寒他们那些大夫……”

宿宁:“可是没有你,他们也不会救我。我知道,你不是什么人都会无条件帮助的。”

甄明珠一愣,疑惑:“哎?”

宿宁:“刚才你们还提到了那个私奔的姑娘,我听得出,你虽然听说了她的经历,但是并没有想要出手帮忙。”

甄明珠:“哎哎?”

宿宁:“所以,你也不是什么人都帮助的,你三番两次救我于水火,谢谢你。”

甄明珠:“哎哎哎?”

她终于反应过来,真是哭笑不得,不知如何解释了。

她想了一下,说:“我这里是春山客栈,来这里的人,我才会帮忙,不来这里的,我是不会专门出去帮忙的。这不符合我做事情的规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规矩,我这里也有我的规矩。这是其一;其二就是,我不觉得那个私奔的姑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她现在想走的,是她想要的路。我帮忙?我能帮她什么?帮她去杀了狗男人吗?这个别人帮不了她的。她毅然决然的决定私奔,就要承担私奔的结果。而她也不是没有出路,你听到了吧?她其实可以去做丫鬟的,但是她不想,她想要去青楼,想要赚大钱。每一个主意都是她自己的,她主意那么大,别人帮不了她的。这种个性一般都比较尖锐,也比较自我,其实不怎么听得进去别人劝的。保不齐,真的能让她成功,然后回去复仇。但是说实话,除了卖了她的那个渣男,其他人,我不觉得需要复仇。你都逃婚了,不兴着人家抽走资金吗?至于她说的做局,是她的揣测,也未必就是百分之百。至于她娘的养子,那就更是两说了。她自恃是独生女,能拿住爹娘才逃走。现在她娘有了别的孩子,她埋怨那个孩子又有什么用。这迁怒实在是不应该。”

说到这里,甄明珠停顿一下,说:“所以啊,这件事儿里,她和那个渣男都有问题。当然,那个狗男人最该死。我是希望她让那个男人好看的。这种骗女人的狗男人,就该死一万次。”

“嫉恶如仇的女侠。”

甄明珠本来还很气,听到这个话,噗嗤一下笑了出来,说:“女侠什么啊!我什么也没有做,我只是在背地里骂人。”

她撑着下巴,说:“别说是山高水远的,就算是近在咫尺,我也做不到像侠女一样,一剑结果他们。”

她摊手:“我过不了心理那关。”

宿宁表情淡淡带着笑:“你做不到的任何事,我都能帮你做到。”

甄明珠定睛看向了宿宁,宿宁平静的很,仿佛就是说今晚吃什么。

“只要你愿意,我可以帮你处理一切事情。”

甄明珠呆滞了一下下,随即立刻摆手:“这倒是大可不必。”

她认真:“你给我好好养伤,不要总说吓人的话。”

宿宁安静了一下,随即平静的说:“好。”

他淡定的不行:“都听你的。”

甄明珠:“……你这个语气,听起来可真是一点也不像是都听我的,反而像是再说,我要干一票大的。”

宿宁失笑:“你想多了。”

他认真:“我真的会听你的。”

甄明珠抿抿嘴,黑亮的眼睛盯着宿宁,好半天,说:“勉强相信你。”

宿宁笑了出来,说:“你也不用勉强的,你看,我现在这个身体状况,还能做什么?”

甄明珠:“那你总是会好起来的。而且我觉得你好的挺快的。”

宿宁:“借你吉言。”

甄明珠翘起了嘴角……

要不说,人的身体素质真的不一样,像是宿宁,他这么重的伤,但是好的倒是挺快,又过了小半个月,人已经可以下行走了。当然了,他原来就可以自己去卫生间了,不然也不能来春山客栈休养。但是稍微动一动,伤口还是会很疼的,上个厕所,就跟唐僧取经似的,也是很需要时间的,但是这又养了小半个月,这问题倒是没有了。

而随着天气渐渐暖和,他每日也会在中午的时候披上外套来院子里坐一会儿。

宿宁好得快,也让几个于清寒几个大夫很感慨,除了感慨这人身体素质比较好,也是感慨果然抗生素用的多了,身体有免疫,效果就慢,反之则是超乎寻常的有效。像是宿宁,他真是很明显的一个例子。

他好的很快。

不过别看宿宁每日都去院子里晒太阳,倒是除了甄明珠,其他人倒是都不怎么靠边儿,这人脸上就挂着一个大写的“冷”字,还真不是一般人受得住的。

而且宿宁也不收敛,给人的感觉就是冷冰冰不好惹,像是花卷他们性格都跟小耗子似的,自然不敢轻易招惹他。

是的,花卷还没走,这倒跟甄明珠没什么关系,而是因为谷之齐一家。花卷跟谷之齐家的小红小紫处的都很好,虽然她经历多了点,但是到底也就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

以前也从来没有离开过小山村,现在要自己独自面对许多事儿,要一个人生活了。她其实内心也是很彷徨的。她没有说,但是大家都是大人,哪里看不出她的担心与忐忑。

也不知道谷之齐夫妻怎么商量的,到底还是主动问了花卷,要不要来他们家做小丫鬟。

谷之齐家以前也有两个帮佣的,后来他们逃走了,也打发了帮佣,现在他们虽然住在这里处处都方便,但是稍后就要离开,思来想去,有个人帮衬也好。

毕竟,花卷真是超级能干的。

这几日,她起的比鸡都早,大家都在睡觉,她就熬了粥做了早饭,然后扫院子,像是甄明珠他们家所有的装饰窗帘,还有什么七七八八也都被洗的干干净净。

这些大家都看在眼里,正是因此,王氏主动找了花卷征求她的意见。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也是因为,花卷如果一个人出去讨生活,实在是太艰难了,他们一起,总归好一些的。

虽说是来他们家做小丫鬟,但其实不是卖身那种,就是跟帮佣没两样儿,大家一起,互相也多个照应。花卷本来就彷徨无助,这一听可不就一拍即合。

谷之齐要等张力那边的客栈开张才会离开,所以花卷也没走,就等着一起呢。

当然,谷之齐也不是擅作主张的人,这件事儿也是问过张力的,张力倒是无所谓,他们那边总是需要有人做一些活儿的,如若多一个小丫头,也是方便的。而且啊,这小丫头接触过春山客栈,他们将人放在身边,也放心一些。

就这么着,花卷倒是也有了着落。

她自己都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好事儿,别看她表面坚强,其实心里怕的不得了。她从来没有自己一个人生活过,她也从来没有当过家,若是给她银子,她都不晓得怎么花。

毕竟,原来在家的时候,她连铜板都看不见的,那些都被爹娘紧紧的掐在手里的。她也不会管家,她在家的作用就是干活儿,干很多很多活儿。

后来被卖掉了,还是干活儿。

所有人的衣服都是她来洗,不过因为赶路的关系,倒是不用很频繁。

花卷这一辈子做过最大的两个决定,就是两次逃跑。虽然第一次失败了,但是第二次,她成功了。

她没见过什么世面,什么也不懂,心下十分的彷徨,好在,现在有了出路。

谷大叔说过了,她做小丫鬟,每个月都有月钱,也不是卖身,想到这里,她就咯咯的笑,忍不住做梦都要笑醒那种。她也可以有月钱了。

花卷决心要好好攒钱,然后还给张力大哥。

怀揣着对未来生活的美好向往,花卷每天更是热情似火,干活儿干的如火如荼。

甄明珠:“其实我也不懂,我以前觉得我家也没什么活儿啊。这突然,就觉得我家焕然一新了。”

花卷这小丫头,特别能看见活儿,甄明珠家客栈以前是一般般小干净,现在则是一尘不染。简直堪称强迫症患者的福音,只要你进门,就能感觉到窗明几净的快乐。

花卷住了小半月,这一天天就没有闲下来过。

她的眼里,总是有活儿的。

不过别看每天干活儿,就这,她还可有精力了,每天还会抽空钻研针线活儿。她从小就是干惯了粗活儿,自然不能像王氏母女三人那样做细致的细活儿。

不说旁的,就是她手上粗糙的皮肤都能挂扯到料子的。

这是不行的。

但是简单的针线活儿,她也是学得的。

一般寻常人家的姑娘,家里的长辈女眷早就会教一些针线活儿了,倒不是像王氏这样的水平,而是作为一个基本的手艺。自家总是要缝缝补补的吧?

但是花卷倒好,这些都没有学过,她在家的时候,都是做粗活儿。看得出来,她家里人根本没想过她以后的日子,只想着得力于眼前。

这些事儿,花卷不懂,甄明珠也不懂。

但是作为妇人,王氏是懂的,她少不得会多少跟花卷说一些,而花卷也晓得,他们村子的女娃子,虽说不会刺绣的,按时多少都会针线活儿,只有她不会。

她原本就羡慕的很,现在有人愿意教她,她自然是很乐意。

王氏这边要绣屏风,所以都是小红小紫教导花卷儿,可是别看小红小紫年纪小,那水平可不差。一般成年人都不如她们呢。总之,花卷学的很高兴。

她不图有多好的水平,就想着自己也也不能不会。

甄明珠跟于清寒通电话的时候感慨:“花卷这小姑娘就是个古代人,如果是个现代人,出入职场,绝对能把人卷成鱿鱼花。她可是个实打实的卷王。”

于清寒:“……”

不过甄明珠也没跟于清寒说的更多,这边的事情,于清寒也不是事无巨细都要知道。而且,甄明珠有工作日记的,她也会按时上交。不过吧,于清寒感慨:“她这名字,还真是……”

甄明珠:“我问过她了,她大哥叫馒头,二哥叫大饼,她叫花卷,可见他们家起名字就这么个路数。”

于清寒:“……”

这古代人起名字,也太随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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