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二虎也真不客气,一上来就把话挑明了,而且还直接定了性,给我扣上了“霸占”的大帽子,看来他不但想摊牌,还准备掀桌子。
既然如此,我也不能再藏着掖着,直截了当问卫二虎想怎么着。
卫二虎说,他是大宝的族兄,有权代表卫二宝,是村委会主任,有权代表崖畔村全体村民,同时以这两个身份,要求我把宝梁矿到底是谁的问题说清楚。
我回答说,当初王俊臣副县长在镇政府组织的协调会上,当着镇长书记和你们村组干部的面,不是把宝龙矿的产权归属说清楚了吗,这个问题没有争议,没啥可说的。
卫二虎阴恻恻笑了,说正因为当时说过,卫大宝虽然跑了,但他还是宝龙矿的老板,小煤窑由她媳妇暂时代管,因为上面有我伯我婶两个长辈,这几年我们村委会才没过问,但现在情况变了,长辈们都不在了,我兄弟是死是活谁都不知道,所以这事必须要重新说道说道。
不得不说,卫二虎这话也不是没一点道理,根源还在于那时我逢人便说,宝龙矿永远都是卫大宝的,让大家产生了误解。
我向卫二虎提出了三个问题。
一是为了处理事故,当初我拿出了三百多万现金,这个钱是啥性质?
二是当时王县长给宝龙矿找过买家,也挨家挨户问过你们村的有钱人,结果是没有结果,这是不是事实,如果不是我掏了钱,宝龙矿早就被县政府关闭了,这个事又怎么解释。
三是我当时确实说过,宝龙矿永远都是卫大宝的,但这句话只针对大宝一个人,和其他人没关系。
卫大宝现在虽然没有消息,但谁都没权利说他已经不在人世,除非能拿出卫大宝的死亡证明,宝龙矿的所有权才能成为问题,可以拿出来说事。
卫二虎狡辩说,当时你拿了三百多万处理事故不假,但这几年你也没少在我兄弟的煤窑上挣钱,如果还没有回本,我可以考虑以后再给你些补偿,只要你现在把煤窑交出来,这事好商量。
至于第二和第三个问题,卫二虎只说此一时,彼一时,到哪一步,说那一步的话,在竭力回避。
我问卫二虎,假如我把卫大宝煤窑的所有权交出来,这个矿以后归谁所有?
卫二虎说,我兄弟是崖畔村村民,宝龙矿占的是我们村的地,走的是我们村的路,大宝下落不明,他的小煤窑,当然要由我们崖畔村村委会,代表全体村民的利益收回。至于收回来后怎么办,是我们自己的事,轮不到你这个外人插手。
听了卫二虎义正辞严的白活,我忍不住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