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晨曦初升,正是回城日的好日子。
向阳已经参军,庞龙给了他选择的机会,最后他选择进周子越的军队。
镇守城关虽好,但征战四方可以打响名头。
大家整装待发,城中鲜少百姓欢呼着送他们出城。
此番回城会比赶路要慢上许多,幸好向禾也不急着回去,路上正好能休整休整心情,顺便看看附近百姓有多少已经归家。
他们走在前头,周子越在后头领兵。
走了半日终于见得百姓归家,他们看到士兵,纷纷让开道谢。
果然不论在什么时代,将士是最受欢迎的人。
沿官道一路走回,经过一段两旁俱是田地的村庄,有人已经开始下地耕作,将已经蔫了的旧苗拔掉,换上新得来的苗种下。
两旁田地好几亩,向禾捋起衣袖翻身下马,“反正咱们还得慢慢赶路,不如帮上些?”
姑娘们最是活泼,曾云清二话不说就下了大马,“我正想说呢!反正他们可以继续行军,咱们后头追上就成!”
大家似乎也很乐意,贺岁安一点头便跟上几人,大马在路边吃着新芽,百姓们见他们模样不凡,一开始还不敢让他们上手,最后实在拗不过也只能答应。
曾云清只觉好玩儿,但幸好是个眼明手快的,学起来也快。
男子们做惯粗活,干起农活来也不怕伤了手,唯有竹楠那背脊难以挺直,也只能在一旁递递苗。
后头两万士兵看到他们,周子越大手一挥,士兵们也跟着下地去干活。
此次进京并不急切,也是为了百姓,慢些也无妨。
两旁数亩田地虽然不能全部种满,一亩地种上少许,这是他们村里人帮没回来的人种下,这种氛围才是向禾喜欢的。
人多力量大,本来需要两个时辰的活儿,他们半个时辰弄完,向禾都佩服这些士兵,手脚就是比他们利索!
贺岁安拍着双手靠近,“子越的士兵是唯一一支全会种地的兵,在京城外不远的了城驻守,他们有单独的百亩良田,得来成果尽数充当军粮,根本不用国库拨款。”
“这么厉害!”向禾心底对周子越敬佩上一二,“你认识的人都不简单呐,那个柳十行,除了是个船商,还是个什么人物?”
“他经商头脑很强,当年只给他百两,不过五年便将货船生意做大,本钱是我给的,所以他的生意有我的一半。”
“你也太会算计了……”
开局百两换一辈子的五五分账,这家伙真会投资。
听她这般说话,贺岁安也不气恼,只是笑道:“那也是我慧眼识珠,先拿下这颗珍珠,才有后来的富贵。”
突然的大言不惭,向禾对他刮目相看,“现在都不谦虚了,不愧是当朝状元郎!”
两人说笑着上去,衣摆已经被泥尘沾染,也只是轻轻拍了几下,翻身上马继续赶路,寻一处空旷之地让大军休息。
就这么走走停停,赶路的同时帮一下百姓,周子越获得声誉无数。
在进入水云城时,城中百姓更是拿出自家吃食招待。
周子越自然不敢要太多,但耐不住百姓们扔下就跑,他们也只能大声感谢后,将吃食聚在一起开饭。
向禾几人回了大院儿住下,她还特意上后山去寻山神,可山神很是繁忙,冥想着根本抽不开身,向禾只能作罢。
待曾云清得了家中亲人应允进京,大家立马动身前往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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