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醒,不是谁都能跟你这个怪物比的。”庞贝回答道。
“他不是混血种君王吗?”
“强提上来的血统而已。”庞贝起身走到路明非旁边,“看来你很无聊。”
路明非看着眼前的家伙,跟凯撒一样的金色长发,双瞳呈现出海蓝色。高挺的鼻梁和很有男人气的微须,最骚的莫过于那副无框眼镜,还特地穿着领口大开的衣服,将形状完美的胸肌给暴露出来。
靠,难怪这家伙能当花花公子,能当种马。
“很无聊,你可以陪我聊聊天。”
“行吧。”庞贝把椅子拉过来,顺带拿了一面镜子,“你可以先看看你现在的模样。”
看着镜中的自己,路明非有些想吐。
大片焦黑和红肿,肉体扭曲变形。好在鼻子失去嗅觉了,但他依旧能想象出那令人作呕的焦臭味。
身体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水泡和伤口,有些地方的皮肤甚至已经炭化,露出了
下半身一些烧焦的裤子碎片粘连在伤口上,这要是撕下来……
路明非不敢去想,骂道:“赶紧拿开,恶心死了。”
“你居然觉得你自己恶心,我记得你被诺顿烧过一次,对吧?”
“那次哪儿有现在这么严重。”
“不要紧,陈祖成比你还要严重。”
“那我心里舒服了。”
“你没什么想问的吗?”
“你不说我还忘了。”路明非想了想,说道:“我想喝水。”
“来,给你喝点葡萄糖。”庞贝拿来一瓶医用的葡萄糖水。
“这是打吊针的吧?”路明非不情愿地张开嘴。
“对,我不能暴露,只能在黑市弄来这些便宜货。”
喝了点葡萄糖后,路明非觉得舒服了些,问道:“这里是哪儿?”
“旧金山。”
“我还在旧金山?”
“对。”
“我为什么没死?”
“我救了你,还有陈祖成。”庞贝描述当时的情况:“其实那束激光已经命中了你们,是我强行用言灵把你们拽了出来。”
“跃迁?”
“对,你应该知道这种言灵很费力的吧,等昂热醒了,你记得让昂热多给我些好处,毕竟是我救了你。”
“为什么不早点出手?”
庞贝道:“奥丁在那里,在不被他察觉到的情况下把你们救走,难度很大,我只能在最关键的时刻出手,用光能聚焦武器作为掩护。”
“但凡你慢一点,我们就没了。”
“理论上来说,确实如此,但你要对我有信心。”
“我不是女人,别用这套话术。”
“我对男女都一样。”庞贝微微一笑:“好了,还有问题吗?没有的话,该我问你了。”
“你问吧。”
“旧王什么时候才能降临?”
路明非收起了那副吊儿郎当的表情,眼神逐渐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