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都笑出了猪叫声。
在他们看来,林正军就是一个被大家赶鸭子上架的跳梁小丑!
接下来,就要从梁上跌落下来,摔个七荤八素,灰头土脸。
而这也是大家伙一晚上费尽心机最想看到的画面。
李长河不屑一顾道:“真是狗肉上不了席面,这种歌曲也好意思拿出来丢人现眼!”
不顾大家嘲笑的目光,林正军开始拨弄吉他弦,清新淡然的歌声传了出来。
“当你走进这欢乐场,背上所有的梦与想。”
“各色的脸上的各色的妆,没人记得你的模样……”
这几句唱了出来,众人的脸色顿时僵了一下,那种哂笑骤然消失,每个人脸上都呈现出不同的专注和认真。
林正军的声音充满了磁性,温暖好听,气息平稳而流畅。
而歌词的描绘,更让朱琳脸色微变,竖起耳朵,仔细听着林正军的演唱。
被音乐感染,她的脑海中回忆起当初插队的时候,一个人背着一把吉他,带着梦想去报考好多个文工团和艺术团。
当时,她斗志昂扬,充满了对美好未来的向往。
和那些形形色色的考官、领导交流,而她那时候与那些来自全国各地的文艺青年相比并不突出,仿佛一个透明人般坐在角落。
“三巡酒过你在角落,固执地唱着苦涩的歌,听它在喧嚣中被淹没。”
“你拿起酒杯对自己说……”
众人目瞪口呆,写满震撼之色。
这,这,这世界上怎么有这么好听的歌曲,偏生这歌曲又从这个土包子唱出来的!
这首歌画面感极强,简直就好像一首诗歌,描绘出主人公的茕茕孑立,格格不入,在那热闹的喧嚣中孤独高歌。
朱琳心中深埋的愁绪,迅速被撩拨了起来,就好像一杯杯烈酒,口口烧心,杯杯呛喉,让她双眸泫然,差点潸然泪下。
在大家目瞪口呆的注视下,林正军边弹边唱,最具震撼力的副歌部分,如约而至。
“一杯敬朝阳,一杯敬月光。唤醒了我的向往,温柔了寒窗。”
“于是可以不回头地逆风飞翔,不怕心头有雨,眼底有霜……”
林正军的声音充满磁性,仿佛颗粒感十足的一口香烟,又好似一杯香醇的老酒,带着令人微醺的魅力。
“我草……”
众人眼珠子差点瞪出来。
这哪里是歌词,分明就是一首绝妙的诗歌啊!
发在《诗刊》《星星》上,都毫无问题!
唐晓芙也痴痴地看着林正军。
林正军坐在椅子上,一只脚踩着横木,用膝盖架起吉他,修长白皙的手指在琴弦上如精灵般灵活跳动。
他微微抬头,像是一个诗人,在与朝阳对话,与月光交流,有一种令人赏心悦目的浪漫不羁的气质,简直令人迷醉!
我的男人,也太帅了吧!爱死了爱死了爱死了!
她心中都尖叫起来!
而后,她眸光扫过在场的女性,发现丁毓秀、李萍乃至朱琳,眼睛都直了,迷恋地盯着林正军。
其实她倒也理解,林正军本来就很帅,哪怕自己当初看一眼就差点沉沦。
大家之前嫌弃林正军,只是他的社员身份遮蔽了他的光芒,但现在,一首《消愁》让他彻底绽放了夺目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