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卑乃是北方的游牧民族,以骑兵闻名于世。
淮王的骑兵三件套已经传到了草原,虽然因为钢铁技术的原因,草原民族一直没有攻破马蹄铁的技术难关,但是高桥马鞍和双马蹬这个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的东西早已在北方草原传播来了。
有了高桥马鞍和双马蹬,骑兵的作战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骑射技能以前都是高手的拿手绝技,现在只要是一个草原骑兵,这就是基本技能。
至少被淮王大军击败,素利那也是很不服气。
如果不把淮王军队的气焰打下去,自己这是没有办法安然返回鲜卑驻地的。
要是这帮家伙一直跟着跟到自己的老巢,难道那个时候,自己还要逃跑吗?
再说自己还有二十多万的大军。
完全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于是,素利沉声到:“许先生,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许攸一听素利这么说,就敏锐的发现素利眼里不甘的神色。
“大单于,淮王大军正面作战的确战斗力强大,但是他们一身的盔甲也注定了,他们就算骑上马,也是跑不了多快的。
鲜卑骑兵机动能力更为强大。
大单于手下还有二十多万勇士,我们完全可以将这些骑兵分成若干的万人队,从四面八方对淮王的追击部队进行不间断的骚扰。
他们完全出击,我们就撤走,反正他们是追不上我们的鲜卑骑兵。
据说,鲜卑勇士都精通骑射的,那么骑马奔射应该也是没有什么难题的。
对着淮王大军,我们就是一路的奔射。”
许攸的一通忽悠,让素利再度升起了和淮王大军干一场的勇气。
当即就把他的几十个万夫长叫了过来。
“各位,我们不能把淮王军队就这一直带到我们部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