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惊慌失措的探马,刘豹就气不打一处来,抬手就给了这个探马一鞭子。
“丢人现眼的玩意,滚下去。”
刘豹甚至没有让探马说出他探知到的具体消息,就把这个探马赶走了。
在刘豹看来,这个时候长安城的主人应该是刘辟军。
那个刘辟,崛起于南方的黄巾贼,能有什么厉害的骑兵。
再说,那些黄金贼他刘豹又不是没有见过,那些什么白波军黑山军,在刘豹看来都是垃圾。
但是,对方居然敢主动出击,刘豹甚至满意,这样的对手也是值得尊敬的,至少人家有敢于主动出击的勇气。
刘豹抽出他的弯刀,大声喊道:“大匈奴的勇士们,长安城的守军居然离开了长安城,那就是给我们送人头来了,只要我们击败他们的这支出击部队,长安城就是我们的囊中之物了。”
说罢,刘豹自己先大叫了起来,随即刘豹的四万前军也跟着“喔喔喔”地大叫了起来。
“全军出击,踏平敌阵!”
刘豹说完,骑着自己的宝马率先出击,而后四万骑兵紧随其后,小碎步跑着。
在刘豹看来,刘辟军就算出击估计也是步兵,就算对方有十万步兵出击,自己都有足够的信心将其击败。
一群黄巾贼,能有什么战斗力。
然而,当刘豹看到前方黑压压的铁甲骑兵时,刘豹却被深深地震撼住了。
这泥马怎么打啊,对方都是铁甲骑兵,回头看了看自己的骑兵,顶多就是一顶狗皮帽子,一件皮甲。
再看对方手里都是清一色的长矛,而自己这边算是弯刀。
如果是混战的情况下,弯刀或许要占便宜,但是在骑兵正面冲锋的时候,长矛绝对占据优势。
一瞬间,刘豹想到了逃跑,但是回头一想,在他们队伍的后面,还有一万骑兵带着大车小车缴获的物资和女人。
这个时候回头逃跑,绝对是找死的节奏。
双方于一箭之地默默站立。
头脑清醒下来的匈奴人,内心纷纷打颤,就对方这整齐划一的阵型,自己这一方都很难获胜。
“汉人就喜欢搞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骑兵作战,我大匈奴从未害怕过任何对手。”
刘豹大声喊着,似乎在给属下打气,也似乎是在给自己打气。
“阿布,叫阵!”
刘豹想的是,你装备精良,士卒或许集团冲锋作战很厉害,但是你们汉人却没有几个真正的勇士。
只要斩杀几个你们的将领,你们的士气就会降落,相反自己这边的士气就会再度高涨。
此消彼长之下,定能击败对方。
而一旦对方被击溃,那么他们将逃跑都无法逃跑。
那一身精良的战甲,在提供良好保护的同时,它们的重量也是非常可观的。
它们会严重影响骑兵的速度。
只要对方一逃跑,就会沦为待宰的羔羊。
作为刘豹麾下的头号打手,得到出战的命令后,阿布也没有丝毫拖泥带水,直接就提着他那硕大的砍刀就拍马出阵了。
“汉狗,出来受死!”
阿布这句蹩脚的汉语引起了众怒,纷纷向刘辟请战。
刘辟却看向一边面色阴沉一言不发的吕布。
“岳父大人,有没有兴趣给我们开个开门红?”
吕布瞥了刘辟一眼,没有说话,而是默默地驱马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