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秧这铿锵有力的发声,虽然刻意得谄媚,却也让人受用。
主要还是他这鬼头鬼脑的模样让人讨厌不起来。
而且脸小,五官精致,还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哪怕做作一点,也是让人包容的。
他走过去,眼睛还是忍不住到处看。
这间书房好有格调啊!书架是上升式的,整个一面都摆满了书籍。
而且很多装饰品,都很有艺术气息,形容不来,反正看起来就很贵。
秦司砚的书桌上,看似有很多东西,却摆放得整整齐齐,边上还有一艘船帆模型。
苗秧走到书桌前,眼神忍住没有乱瞄。
秦司砚看着他,没有说话。
苗秧赶紧解释:“我今天来巡逻了,去卫生间的时候,发现这里可太好看了,我就出去走了几步,结果在林子里迷路了,那我就想着爬上树,看能不能找到出去的路,然后就被那个大哥给吓得从树上一下摔了下来,他还冤枉我……好吧,误解我是去偷看沈少爷的,可天地良心啊,我怎么知道沈少爷住在哪里?”
苗秧委屈的说着,看起来因为被冤枉了,所以有点小伤心,那小脸气愤得一鼓一鼓的。
只差和秦司砚叹气:我好惨啊!
不过他说的话虽然扯淡,但好像又有点道理。
苗秧虽然能自由活动,但是暗地里还是被管控得很严,倒是确实不该知道沈熙末住在那栋楼。
如若真的知晓,只能意味着这小子并不简单。
不过这些秦司砚都不在意。
一个小朋友,蹦跶得再高,还能翻天吗?
呵!
男人起身,身影高大,袍子贴合,勾勒出他威猛挺拔的好身材。
不仅散发着雄性荷尔蒙的魅力,还极其具有视觉冲突。
站起来的瞬间,一下把面前的苗秧显得娇小了不少。
明明苗秧也不瘦小,可能这就是对比,所引起的视觉效果吧。
秦司砚长腿包裹在黑色真丝长裤里,修长结实。
他往沙发那处走,并没有回应苗秧卖惨的话。
苗秧肯定得跟着大佬走过去的啊!
可秦司砚一坐下,瞥见苗秧身上脏兮兮的衣服,眉头一皱,“先把衣服脱了。”
苗秧愣了一下,正想说什么,对上秦司砚淡淡的目光,连忙把外套和西装裤都脱掉了。
秦司砚这是嫌弃他身上脏呢!
明白的苗秧动作利落的把脏衣服脱掉了。
其实他的身材比例极好,别说是放在普通人里了,就是在这些天天训练的兄弟里,身材比例也是顶完美的。
很符合时下的审美,倘若他不当保镖,去混娱乐圈,肯定能搜刮一众小迷妹。
这双腿修长,肌肉线条漂亮流畅,不粗壮,但有力量感。
皮肤也不错。
身上就只剩下一件衬衫和一条小裤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