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的夜空繁星点点,空旷爽朗。
北胡军营中一片寂静,还未燃烬的篝火燃烧着虚弱的光,值守的胡兵也昏昏欲睡,因为这个时候,是人最容易犯困的。
这也是霍去病选择这个时间的原因。
所谓突袭。
便是在敌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从他们意料不到的位置发起突然袭击。
突袭的成功率很高,但突袭是无法造成大规模的伤亡,因为突袭的前提就是兵少,兵多的话容易暴露。
霍去病手中一万人。
北胡的兵力是三万人,人数是三比一。
这个比例对别的将领来说或许要谨慎一些,但是对霍去病来说,三比一,优势在我。
霍去病先命令吕布率领三千人发起突袭。
目的:打草惊蛇。
吕布很诧异霍去病的命令,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是,这么好的机会,我们全军齐出,必定能击败敌军,我若先出,岂不是打草惊蛇?”
霍去病点头:“对,叫你去就是要让你打草惊蛇的。”
吕布:“……?”
霍去病说:“此战若是单我出来率兵的话,我会直接毫不犹豫的杀进去,目的是击溃敌军,但无法全部消灭敌有生力量。”
“但有吕将军相助,我便有了底气,我听主公说,吕将军的武艺绝世无双,乃是当今天下独一无二的猛将。”
听到霍去病的夸奖,吕布的嘴角压不住地扬起来。
在武艺方面。
他还真没有遇到过对手。
霍去病继续说:“吕将军,此战我需要你以手中三千兵力袭扰敌营,以突袭的机会杀到敌军主将的营外,最好能杀了敌军主将。”
“若是能杀最好,敌军溃散,必然向后逃走,我便在这里拦住他们的去路,让他们无路可走,不降便死!”
“若是不能杀,敌军主将见你兵力不多,必然调集重兵将其全歼,而这时候,我从他大后方杀出,必然能够全歼贼军,你我合力,完完整整的吃下他们,如何?”
吕布点头:“将军好点子,干!”
霍去病扶额:“吕将军,记住,这是计谋,不是点子,更不是馊主意。”
吕布递出一个大拇哥:“好计谋!”
旋即。
吕布手持方天画戟,骑着赤兔马,率领三千兵马,先快速绕到敌军腰部位置,从高出发起冲杀。
“杀!”
一声怒吼,吕布胯下赤兔马早如离弦之箭杀出。
身后的三千狼山军发起震响夜空的喊杀声,战马的马蹄犹如雷鸣之声,踏着草地,轰隆隆地杀了下去。
被湖人早已习惯了战马的马蹄声。
所以当他们听到轰隆隆的马蹄声时,第一反应是:哪里跑来的野马群。
第二反应才是:卧槽,我他妈在打仗。
“敌袭!敌袭!”
后知后觉的胡兵慌忙翻身穿衣取刀,有些胡兵直接光着屁股朝着马场跑,雪白的肉在黑夜里很显眼。
北胡兵擅长于马背上作战。
要是没有战马,他们就是待宰的两脚羊。
所以有些胡兵连衣服都没穿好,有些是边跑边穿地冲到自己的战马旁,有些胡兵在翻身上马时才想起来:卧槽,我刀呢?
有些人:卧槽,我箭呢?
还有人在帐篷门口焦急万分地大喊:
“谁他妈的穿走了我的豹纹裤衩!”
“我的鞋呢?”
胡兵们乱作一团,有些人已经骑在马背上准备抵御敌军,有些人摸黑寻找自己的武器和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