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在这条商业街的最深处,也就是街末的另一个巷口那里,围了一大圈衣着朴素的路人,不过其中也不乏有几个身穿锦缎的年轻人,然而被这些路人围着的地方并不是什么店铺。
更不是那些青楼妓院之类的风月场所,不过这一群路人围着的确实是一个姑娘,那个姑娘身穿一袭淡蓝色绵裙,肩上还披着一件粉色小褂,褂子的领口处有一圈类似动物皮毛的白色雪绒。
一看就知道那身衣服不是啥便宜货,尽管那个姑娘头上没有戴太多首饰,可还是别了一支金簪的,从这点来看就知道那姑娘不是什么贫苦百姓,因为贫苦百姓不可能穿的这么花枝招展啊。
虽说那位姑娘长的也算不错,但其实并没有达到令人惊艳的程度,尽管她穿的花枝招展,可也没有什么露肉的地方,从这点来看这位姑娘应该是一户正经人家的闺女,不是什么下贱之人。
此时,这位身穿细绸的姑娘正在街末的一片广场上坐着呢,不,严格来说她是在一把竹椅上坐着,在她怀中还抱着一把琵琶,那把琵琶的做工并不是特别好,而且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了。
连琵琶面儿上的红漆图案都掉了许多色彩,不过还是能从那深浅不一的刻痕上看出,那把琵琶上曾经雕刻着一只精美绝伦的凤凰,而那位抱琵琶的姑娘并没有开始弹奏,只是在那儿坐着。
从她那苍白的脸色来看,就好像她是一位久病初愈的人似得,但很奇怪的是,那个抱着琵琶的姑娘一直将眼睛睁得大大的,在竹椅上坐了半天不仅一声不吭,就连眼皮都没眨过哪怕一次。
很显然,这位姑娘应该是一个盲人,否则她的双目不会大而无神,而且从她那涣散的棕褐色瞳孔来看,这姑娘应该是天生目盲,而非受伤或者得病导致的,虽然这位姑娘是一个目盲之人。
但是在这周围的那些路人却是没有一个上前欺负她,或是疯言疯语调侃的,由此可见这奉天郡的老百姓素质不错,民风也很淳朴,就是这儿的守城军有些太痞了,除此之外还是挺不错的。
当然了,这其中也有着一些别人的功劳,就比如那两个身穿粗布,且护在那位目盲姑娘左右两侧的精壮汉子吧,那两个汉子身形魁梧,一看就是有点儿功底的练家子,不是那种平头百姓。
在那位目盲姑娘身边除了那两个精壮汉子以外,还有一个身穿布衣,还扎着长马尾的小姑娘,那个小姑娘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腰间还别着两条短棍,一看就知道是从小练武的人。
不过那个小姑娘显然也是属于保镖护卫的那种,因为她站在那位目盲姑娘背后一言不发,除了这三人外,还有一个身穿细绸,身形却并不高大的男子正拿着锣在肆意敲打,同时还在吆喝。
“瞧一瞧看一看啦啊,今儿个是我们同胜歌剧组在奉天郡做演出的最后一天,大家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我秦江在这里拜谢各位父老乡亲了...”
那个叫秦江的男子一边吆喝一边敲锣,生怕动静小了不够热闹,不过从他刚才的话来看,这一行五人应该是卖艺的,而且来这奉天郡表演已经不是第一天了,不错,他们来这儿演了一周。
今天是来奉天郡演出的第七天,也是最后一天,所以那个叫秦江的恨不得把锣敲烂,估摸着是想多吸引些路人围观,等下好多赚几个辛苦钱吧,而这时,那些路人们也在四周大声交谈着。
“什么?最后一天,那岂不是说我明儿个就见不到芸汐姑娘了?”
一个身穿细绸头戴银冠,看起来像是一位读书人的公子开口了,从他的言语中不难听出,他来捧场是为了那个叫芸汐的姑娘,想来那位叫芸汐的姑娘,应该就是那个抱着琵琶的盲姑娘了。
“哎,真是太可惜了,我本来还想多听几天芸汐姑娘的天籁之音呢”
这时,一个身穿书生袍的男子发声了,显然,他口中说的那个芸汐姑娘应该是个卖唱的,而且歌声十分动听,所以才能在这短短的六天演出时间里吸引到这么多粉丝,也算是有点儿能耐。
“谁说不是呢,我还以为芸汐姑娘会在咱这儿多住几天呢,哎”
那个头戴银冠,身穿细绸的公子跟了一句,从他们那满是不舍的眼神来看,他和那个穿书生袍的男子估计都是那个芸汐姑娘的脑残粉啊,不光是他们,另一个手执折扇的公子也满是不舍。
他和那个穿书生袍的男子和那个穿绸戴冠的公子一样,都是围在最前排的人,虽说他们的衣装打扮还算凑合,可他们也并非富贵之人,得知芸汐姑娘要离开,这个执扇公子虽说也很不舍。
可他知道芸汐姑娘跟这同胜歌剧组为何要急忙离开,是啊,那同胜歌剧组并非不想留在这奉天郡演出,而是不能留下,因为他们被一个巡守校尉缠上了,终于,那执扇公子叹了口气,道。
“你们都行了啊,今天是芸汐姑娘的送别会,丧着个脸算什么?都带足钱了吗?我今儿个可是准备了五百金币,你们拿了多少啊?”
“什么?!五百金币?!方兄,你带这么多钱你家里那个知道吗?可别介回去了还得跪搓衣板啊”
那个穿着书生袍的男子听到那执扇公子的话,他也是吓了一大跳啊,毕竟五百个金币不是什么小数目,有那些钱就算是去奉天郡最大的妓院,去睡最好的头牌红妓,都能睡她个好几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