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主要种粟。”
粟,是古代的五谷之首。
说简单点就是谷子,说直白点就是小米。
因为这种粮食对身体好,也更容易填饱肚子,储存方法还比白米简单,储存的时间也更久,所以在老百姓,尤其是穷困地区的老百姓之间非常受欢迎。
这些老百姓比起好吃不好吃,考虑得更多的是好不好储存。
同样都是一斤,哪个更能顶饱。
各方面,很明显都是粟更胜一筹。
更重要的一点是,粟的种植条件更宽泛一些,不管是干旱还是什么,粟都可以顽强存活下来。
而且种植时间还特别的短,有的地方一年能种两三茬。
这才有了五谷之首的美誉。
尤其是在北方,非常受欢迎。
但是,粟的缺点也是非常明显的,那就是口感不好。
只要有钱,只要能选择,是人都会选择小麦,选择大米白面,没人愿意天天吃小米。
一个种植代表,楚辞就了解了这边的民生状况。
一个字,穷!
两个字,很穷。
三个字,非常穷。
白明哲让他来新州,估计就是想让他解决这里贫穷的情况,顺便,把这边的贪官污吏清一清。
王志仁已经给他准备好了住处,便直接把楚辞带进了院子。
这是一处还算僻静的小院,并不奢华,布置得是雅致的风格。
院子里种着白色的兰花,墙上挂着辣椒和蒜头,走进房间,地面用石板贴平了,墙上也刮着石灰,用字画做点缀。
床很大,被褥一看就是新的。
还算不错。
楚辞这次来新州,要待很长一段时间,所以居住的环境非常重要。
对于王志仁的安排,他暂时还是非常满意的。
让古璐等人收拾东西,楚辞稍微坐了一会儿,就跟着王志仁来前厅赴宴了。
接风宴搞得很豪华,很盛大。
基本上,整个新州所有上得了台面上不了台面的官员都赶过来了,因为谁也不想得罪这位从京城来的钦差大臣。
大家坐在桌前,瞻仰着传说中有皇帝跟前大红人美誉传说的楚辞,心里头很是紧张。
没人是傻子,没人不知道楚辞来,就是为了办他们。
那,楚辞到底会怎么办,想怎么办,才是最重要的。
提前打听好了,有助于他们躲避灾祸。
“今日我新州有幸,等来了京城的楚大人,我建议,咱们每个人先跟楚大人敬一杯酒,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配合楚大人,一起带领着新州,走向繁荣富强!”
作为新州太守,宴席开始的时候,王志仁势必是要先带头说一番话的。
这些话,他也曾在很多场合,说过很多次,早就背得滚瓜烂熟。
底下的人也都听得滚瓜烂熟了,他们纷纷起身,朝着楚辞举起了酒杯。
楚辞笑了笑,也端着酒杯站起了身。
作为“客人”,他自然也得说几句。
“多谢诸位捧场,我这一次来新州,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帮助新州的百姓脱贫致富,二是帮助新州的官员脱贫致富,完成这两个目标,我就可以圆满离开新州了。”
“若是完不成,那我就得一辈子留在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