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青月君侯的过往,老冯和他老婆的朋友
呼……
狂风吹过,卷携黄沙,吹在白墨的衣服和头发。
便见远处的黑棍山,已然从头到脚崩碎,像是被拍扁般,变成大滩碎石,滚落、弥散、摊开在山间。
狂风吹拂之下,时有大股碎末烟尘飞舞而去。
白墨怀里,几个狐狸徒弟,纷纷探出脑袋,眼睛瞪圆,嘴巴合不拢,看向黑棍山崩掉后,露出的后面的风景。
嗖!嗖……
却是几百个狐狸徒弟,从远处跑回来,跑向滩开遍野的黑棍山碎石。
“嘤嘤嘤?”
大花臂抱起一块碎石,却见这不是石头,是金属块!
“嗷嗷嗷!”
黑手镯抱起一块,又换了一块。
这些金属块,都有棱有角,但都差不多大小,人头那么大,好搬好运好操作!
“嘤嘤嘤!”
背带裤从师父怀里跳下去,看向这些金属块。
这不是铜块,也不是铁块……像是一种炼器用的特殊金属,质量更轻,强度更高。
它看看身后青铜板做成的汽车,回想这汽车的颠簸和异响,回想因为铜板材料在制作过程中做出的妥协,顿时眉开眼笑……有了取之不尽的更好的材料,以后这些破铜板,再也不稀罕!
狐狸们一个个双爪举着金属块,围着师父的车,开始跳舞,摇头晃脑甩尾巴!
“嘤嘤嘤!”
“嗷嗷嗷!”
“嘤嘤嘤!”
……狐狸山的机械化新材料,狐狸山更多更好更新的机械,马上来了!
车顶,青铜面具悬浮着,满脸呆滞。
白墨则咧嘴一笑,神识如风般散发出去,感知满山遍野金属块中的东西……他刚刚好像感知到,这山的里面,藏了东西?
“找到了!”
他单手一招,神识卷携,便见远处的金属块石滩微微颤抖,一只青铜卷轴,从中飞出,飞过几百米距离,落在白墨手中。
青铜面具在半空中,怔怔定住。
白墨展开卷轴,却见是铜轴帛书,做过特殊处理,竟然经历千万年不腐。
“留在黑棍山中的彩蛋?
“等后人打碎黑棍山,便可看到?”
帛书上,是序列六的文字。
白墨下意识看最后落款,果然是青月君侯。
【丹国历一万八千零三百年,我请器国鼎耳君侯相助,铸成黑棍山,放在这祭祖的高台之侧】
【每次祭祖,青月丹宫的仙人们,都可借助这黑棍山,展示大仙术,激励后人,告慰先祖】
【山是死物,不会生长,而我青月丹宫却可一代代传承下去,丹宫的仙人每逢祭祖,便对此山施展大仙术,此山便常添新伤,日渐消磨】
【我青月丹宫的仙人,会越来越繁多】
【我青月丹宫的仙术,会越来越强大】
【待日久年深,待千百年后,此山终会被击碎】
【我便在山之心,留下这卷帛书,等待后来人】
【或许那时,我已经老死,或许那时,我已经战死,或许那时,我的牌位已经在祭祖高台上,享受供奉】
【若我的在天之灵,能看到青月丹宫更胜往昔,繁荣鼎盛,若我的在天之灵,能看到丹宫后来人终于击碎黑棍山,那该是何等的开心愉悦啊?】
读到此处,徒弟们还在旁边转圈跳舞,欢快的声音响彻风中。
白墨却忍不住心中怅然。
之前挖出点将台,青月君侯出征,那是在丹国历一万八千零三百二十一年,是在这黑棍山铸成之后的二十一年。
也就是说,青月君侯留下这篇文字不久后,古仙朝便遭逢灾劫,文明覆灭,这亭台楼阁连绵满山的青月丹宫,也变成漫山遍野的残墟。
丹宫的仙人,没有越来越多。
丹宫的仙术,没有越来越强。
青月君侯不知是否还活着。
她的牌位并未出现在祭祖高台上。
千万年后黑棍山被击碎的这一幕,她亦不曾看到。
徒弟们已经重新开工,挖掘机的轰鸣声,继续响起。
背带裤跳上车,回到师父怀里,和师父一起看这铜轴帛书。
它当然看不懂,但它要和师父一起看,重在参与!
青铜面具凑在旁边,亦满面焦急。
它想知道,主人在这帛书里,都说了什么?
白墨抬起头,看看面具,咧嘴一笑。
“她说能铸成这座山,她很开心,很欣慰。”
说完便低头,继续看这帛书。
【我是小贵族出身,家族没落,资源匮乏】
【自幼貌美,引来无数贵族求娶】
【可我不甘沦为他人附庸,于是去做天条仙人,缉杀堕落,赚取功勋,换取资源】
【我修仙天赋只在中上,常常望天骄项背而叹息】
【但我执掌天条,猎杀堕落,一路踏血而行,杀出阴风阵阵,人头滚滚,许多年来,却未尝一败】
这满篇文字,用朱砂写成,在黑棍山中封存千万年,仍然鲜红。
尤其这行,笔锋之中,更见锋芒,锐气仿佛要割破帛书卷轴!
【便如此,我一路走来,在血泊中取资材,在生死中悟仙术,五百年后,恍然已登临君侯之位】
【再回首,当年我难以望其项背的天骄们,或陨落,或老死,或还在中序列苦苦修行,真是让我唏嘘】
写到这里,君侯的笔画又轻飘飘,弧度柔和略带俏皮,仿佛能透过这笔画,看到千万年前,执笔之人脸上的轻松和得意。
“未尝一败的话……青月君侯也不是普通人啊。
“她是另一种天才。”
再继续看。
【虽然青月丹宫生长最好的大仙草是紫地龙,但我擅长的,并不是紫龙攀】
【今天,就把我当年序列六时,在生死中参悟的大仙术,记录在这帛书上,送给后来人】
【或许千万年后,大仙术日渐变化,我的大仙术已经跟不上潮流,但没关系】
【若此术还有可取之处,便请去芜存菁】
【若此术已经完全过时,便请留作笑谈】
【此术名为,青花雨】
哦?
这倒不错。
白墨咧嘴一笑,看向帛书后面,洋洋洒洒一篇文字。
……
“来,喝一杯!
“咱们感情到位,不用酒水,喝点可乐吧,嘿嘿嘿。”
暖色灯光下,陈文泉家的餐桌上,摆了满满当当的菜。
家常菜,不惊艳,却格外实惠!
西红柿炖牛腩,小块的牛腩上了尖。
红烧排骨颜色略黑,火候略过,但更软烂入味。
黄瓜丝拌苹果丝,装在不锈钢小盆里,飘散醋酸和清香味……
陈文泉和夫人,都笑眯眯的,和白墨说话。
陈文泉的儿子上小学了,看向白墨,满脸好奇。
板凳上的狐狸徒弟豹头肚,抓着一根炖鸡腿,先嗦干净鸡汤,再大口啃肉,吃得眉开眼笑。
“菜还合胃口吧?”
“合胃口!师娘厨艺很棒啊。
“我这些年,有时候吃外卖,有时候吃食堂,反倒家常菜吃的最少。
“今天有口福了。”
这是寒暄,也是实话。
白墨一边笑一边吃……往日里还真很难吃到这么新鲜又炖这么烂糊的排骨。
老陈随口问道。
“你们那边项目完成怎么样了……额……涉密的话当我没问。”
他话说出口,才意识到不妥,尴尬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