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掉馅饼也不是这么掉的啊!
但在楚国,这般分润对于君侯们而言却成了侮辱。
因为楚国的国家制度和现存诸雄的制度都不相同。
楚国王室与楚国君侯的关系更偏向于周王室和诸侯国之间的关系。
若秦国发兵从匈奴打下了一块疆域,周王室却张嘴就要七成战果,秦国能高兴吗?
秦国必然会直接对周王室拔剑!
景畴也直接拔出手中剑拍在案几上:“凭我景氏剑之锋锐,可否站着与王上讨个公平?!”
屈桓目露嗤嘲:“想站着讨公平?”
“凭景氏之剑自可多得封赏,但还是要跪着!”
“否则,七十余支贵族的亡魂可就在九泉之下盯着你呢!”
昔年楚国权贵毒杀楚悼王,射杀吴起。
吴起临死前拔出身上箭矢插在楚悼王的尸首上高呼‘群臣叛乱、谋害我王’!
即便楚国贵族们嚣张跋扈到暗杀楚悼王、明杀吴起。
但楚国贵族们依旧无法逆改大义和规则。
吴起死后,七十余支贵族直系或旁系因吴起捏造的‘叛乱、弑君’罪而被族灭,数千名老贵族被杀。
也正是那一场屠杀打断了斗氏、成氏等家族的筋骨,杀的第一大族屈氏一蹶不振,才给了景、昭二族吞并其他家族,与屈氏同霸楚国的机会!
景畴又是一拍案几:“那若再加上大王呢?!”
屈桓摇了摇头:“大王不可能支持我等。”
“明面上,是李园在针对我等,大王也只是李园的傀儡。”
“但实际上,大王与李园的目标是一致的。”
景畴沉声道:“某所言非是当下之大王。”
“而是诸公子!”
“利刃配上大义,能不能让我等站着把钱挣了?!”
昭愿豁然瞪大双眼,不敢置信的看向景畴:“你疯了?!”
景畴恨声道:“大王之意昭然若揭,若静待大王蚕食我等权柄,日后再想翻身可就难了!”
“既如此,不若择一能允你我站着讨公平的公子支持,由他来做大王!”
屈桓和昭愿没有怒斥景畴。
因为杀大王这种事楚国贵族已经做过很多次,也成功过很多次。
但无论成功与否,每一次弑君都伴随着巨大的伤亡!
可现在,已经到了拼着惨重伤亡也要给楚国换个王的地步了吗?
半晌过后,昭愿起身拱手:“时机未到,大战当前,吾当先行回返食邑,组织出征之事。”
屈桓略略颔首:“昭兄所言不虚,战事当前,而今一应事务皆当为战争让路!”
“景兄也先回去准备吧。”
景畴面对二人拱手一礼,沉声道:“景某所言皆是肺腑之言,请两位兄台多加思虑!”
话落,景畴与昭愿拜别而去。
正堂陷入沉默,紧接着又响起沉稳的脚步声。
一名中年从偏殿而出,面露笑意:“本公子未曾想,诸贵族对王上的怨气竟皆如此之大!”
屈桓起身拱手:“拜见公子!”
“臣观景氏之态,以为今日并非引荐之良机,待此战过后再为引荐会更为妥当。”
“故而未曾请出公子,万望公子勿怪!”
一直等在偏殿中的,赫然正是楚王悍的庶弟,公子负刍!
熊负刍温声而笑:“无碍。”
“本公子也没想到,秦国竟会送来如此良机!”
“本公子倒是想看看,王兄会否果真收下此战所得的七成疆域。”
现在战事当头,所有氏族的目光都落在未来的预期收益上,他们的心情整体来讲是振奋的。
但当斩获落袋,他们要眼睁睁看着此战打下的疆域分出七成给楚王,他们的心情还能好吗?
他们只会比一无所得更愤怒!
屈桓幽幽道:“观王上与李令尹之态,想来是必然如此了。”
熊负刍摇了摇头:“身为王者却如此贪婪,王兄怎能得民心!”
“若任由王兄继续自断臂膀,我大楚,危矣!”
熊负刍和楚王悍的观点完全不同。
楚王悍认为攘外必先安内,唯有先压下楚国内部的诸多贵族,才能让未来的楚国强盛起来。
但熊负刍却认为当下时局已乱,大楚没有那么多时间去收拾内部了。
若再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对外出击,楚国可能根本就没有未来可言了!
屈桓也是一叹:“可惜,王上不懂这个道理。”
“外敌愈发强盛,王上的目光却始终盯着我等。”
熊负刍沉声道:“王兄不懂,伱我却不能不懂。”
“请屈氏发精兵出征,尽一切可能削弱秦国!”
屈桓当即拱手:“唯!”
关于楚王悍的身世及春申君之死(续)
2.根据楚幽王墓的考古发现,熊悍生于公元前268年,此时楚考烈王正在秦国做人质,距离回楚国继承王位还有五年时间,其处境和庄襄王差不多,根本不需要考虑继承人的问题,且熊负刍生于公元前265年,其母非李环,此时楚考烈王仍在做人质,哪怕楚考烈王提前考虑了继承人问题,在熊负刍出生后也完全可以私杀熊悍,奉熊负刍为长子,但楚考烈王没有这么做,这是不合理的。
(3.太史公在《春申君列传》中只说了熊悍之父是春申君,而所有采用这个观点的史料都没有配套编出熊犹、熊负刍和熊启的野爹,如果采用这个设定,芝士就需要给熊犹、熊负刍和熊启三人都瞎编出野爹来,再瞎编出他们能登基为王的大义依据,还要瞎编出支持他们的力量,芝士做不到啊!)
综合以上考虑,本书中熊悍的设定为楚考烈王的亲生儿子。
但由此一来,李园伏杀春申君的基础理论支撑就不存在了!
所以芝士抛弃了《史记》中对春申君之死的记载,春申君的晚年经历皆以被誉为地方志鼻祖的《越绝书》所载为基调,再加以扩充。
再次达到免费字数上限,芝士就不列举更多理论依据了,这干巴巴的资料大家看着也怪累的。
如果芝士的考据有误,欢迎大家在此评论指正!感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