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御花园,到处一片金黄之色。
秋的天空湛蓝晴朗,风轻云淡,使人特别惬意舒爽,秋阳怡人而温暖,初阳漂染青翠,菊花傲霜盛放。
太康信步走在朝着前边的菊花丛走去,深呼口新鲜的空气,腹腔倍感舒爽,随手捏起一束菊花,花香中带着淡淡的冷,这是初晨的菊花。站在菊花丛中,太康起了诗兴,便问陈元:“陈元,朕听说你是内学堂出来的,能诗否?”
皇帝问能否,不能也得能。
而且陈元诗词也还可以,更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他先得意地闪了一眼曹璋,上前哈腰道:“能,奴才虽是内学堂出来,读过些书,不敢在主子面前卖弄。”
太康:“好,就此景吟诗一首。”
陈元偏头看向旁边的菊花,沉吟片刻,吟道:“羞与春华艳冶同,殷勤培灌待秋风,无须牵引古人词,随分篱边要几丛。”
“嗯……不错!赏白银百两。”
听完陈元的诗,太康当即露出满意的笑容。能够兴起随手捏来诗句已经难能可贵,陈元的诗还毕竟有意境,不愧是内学堂出来的,还是有真才实学的。
听到皇帝赞赏,陈元欣喜万分,慌忙跪下谢恩:“奴才谢主子恩赏。”
起身后,他满心的得意欢喜。
虽然前面的马屁拍错了,幸好后面又用诗给弥补了,重新得到皇上的赏识,还赐了赏,更爽的是,他跟曹璋都是内学堂出来的,当年两人的成绩都是拔尖的,但在诗词方面,曹璋的表现远不及他。
陈元心中充满期待,等着曹璋做出诗后,皇上一脸嫌弃的摇头,又让自己跟在旁边,将他远远甩在身后。
这样想着,他的心里想吃了蜜一样甜。
果然,太康对曹璋的捷才特别欣赏,先让陈元吟诗是为抛砖引玉,他更期待曹璋能否作出绝唱的诗句。
他看向曹璋,“曹璋,你能吟否?”
陈元抬起眼皮,一副等着看他出丑的模样,嘴角已经勾起做好了嘲讽的准备,同时也做好了替代曹璋位置的准备。
殊不知,在吟诗方面,曹璋是有外挂的。
作为后世的中医学博士,作诗他还真不在行,而且根据原主的记忆,作诗也不是他的长处,但他会背诗啊!当年的诗词三百首可不是白背的。
太康考验陈元的时候,他就料到会靠自己,脑海中搜索了一番,早就有了准备,等皇上问诗,他不假思索地朗声道:“一夜新霜著瓦轻,芭蕉新折败荷倾。耐寒唯有东篱菊,金栗初开晓更清。”
太康眼中一亮,看向曹璋的眼神明显地发生了变化。
像是泥土中发现了黄灿灿的金子。
而陈元的表情耐人寻味,他像是被砍断了脖子的鸭子一般,张大了嘴巴拼命地呼吸着,脸上的得意逐渐地化为不可思议,曹璋的作诗水平什么时候提高了这么多?
“好!”
太康喝彩,又急道:“再来!”
曹璋张口即来:“霜寒水冷叶焦枯,百万芳菲影迹无。休叹满园香散尽,一丛菊绽笑花都。”
“好!好!”太康不禁击节称赏,“还能来否?”
曹璋借口便来:“不嫉百卉吐芬芳,东篱散发淡雅香。秋冬交节独自开,傲骨斗寒迎风霜。”
“好!好!好!”太康满脸笑意,“没想到你还有如此捷才,嗯,朕赏你殿前陪侍,不叫你区了才。”
曹璋慌忙跪拜谢恩,随后扶着太康继续朝着前面走去。
后面的陈元嫉妒的眼睛都红了,恨不得用眼神杀死曹璋自己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