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诺一心里是不太看得上喀秋莎火箭炮的,他认为那种炮既笨重又不好操作,虽然口径稍微大些,但远远比不上107火箭炮方便实用。
因为需要卡车作为载具,喀秋莎基本在山地很难展开作战,只有预设阵地,预设目标后才能取得相应的战果。
如此一来,它参与战役的灵活性便大打折扣。
而107火箭炮就不同了,107火箭炮行军状态全重只有385千克,还可以快速分解和结合,拆开后的单个部件重量不超过30公斤,即便没有骡马车辆,战士们也能抬着走。
炮弹的重量也控制的很好,一个人就能扛起一发炮弹行军,在山地上转移开炮和补给都很简单。
鉴于此,李诺一认为苏联就算不给喀秋莎火箭炮,自己也能弥补上这一块。
正如他所料,美军很快就将一份调查报告交给了李奇微,李奇微看到报告中所描述的数据和情形后,认定志愿军已经获得了火箭炮这种武器。
除了炮弹残骸的口径不一致,其它方面无疑都说明,这是苏联的喀秋莎火箭炮。.Ь.
李奇微稍稍松了一口气,他终于找到了些为自己分辩的借口。
不是我们不小心,而是敌人的装备太强大。
报告经过他的润色后,首先发回了国内,以便先提醒国内那些人,别一上来就没头没脑的喷。
国内得到报告,情报机关立即动作了起来,在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后,确认了喀秋莎火箭炮已经交给了志愿军。
当然,这些都是一个月后的事情。
而在当下,李奇微刚刚列出了一张清单,清单上有一系列不可思议的武器装备。
有些武器装备连名字都没有,比如根据士兵的描述和报告,他们基本能确认志愿军有夜视装备。
否则就很难解释,为什么志愿军的战车,在黑夜里能打的那么准,完全是弹无虚发。
这是最让李奇微感到神奇和不可思议的地方,要知道坦克间对战没那么容易打中的,况且自己这边还占据着数量上的优势。
志愿军不但能在黑夜里捕捉到目标,而且还能精确命中,这样的能力美军当下根本没有。
除此之外,士兵们还反应说,敌人的狙击手同样可以在黑暗之中,精准地击毙自己这边的人,而且狙击手的位置他们无法察觉。
两相印证,志愿军肯定有什么能看穿黑暗的装备。
另一个让李奇微非常感兴趣的事情是,对方袭击的人数虽然不多,但也有几十人,可是他们组织效率奇高,能够做到在纷乱的战斗中保持统一的指挥,协调一致,同进同退。
三次袭击下来,美军居然连一具尸体都没得到,这是什么样的指挥能力才能做到这一点?
要知道在夜晚作战,掉队的,迷失方向的,打嗨了的或者畏惧的士兵比比皆是,很难做到丝毫不乱的程度。
而袭击者所表现出的,则是连尸体或伤员都不会留下,这简直太叹为观止了。
剩下的关于战车和火箭筒一类的武器装备的描述,李奇微虽然找不到可以印证的同类装备,但他都觉得正常,不足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