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十方却丝毫不在意,他将脸上的头发一根根拿下来,在她的小脑袋上轻轻的拍了拍,眼底泛起了淡淡的笑意。
她终于不像是昨晚那般失魂落魄了,今天的她会揍他,会翻他白眼,会凶他,到底是活过来了。
不过,厨房他是不会让她进的。
冬天供了暖的屋子里,空气干燥的像是随时可以燃烧,四九城的人大多是习惯了的,但温慕从小对密闭干燥的空气过敏,很容易流鼻血。
顾十方在家里每个房间,都安放了加湿设备,只是唯独遗漏了厨房,因为他从没想过这辈子要让温慕进厨房。
出得厅堂下得厨房,这是男人该干的事情,从小顾爸爸就是这么教他的。
更何况她是温慕,在他心里全世界最好的温慕,当然要是少揍他点,就更好了。
“行了,我自己来弄吧。”顾十方绕到温慕前面,把烤鸭递给了她,故作嫌弃道,“一看你就睡了一天吧,屁股都饿尖了,这个赶紧趁热吃,不然回头你两个亲哥哥该说我虐待你了。”
“顾十方!你想死吗?”
温慕抬脚,不轻不重地给了他肚子一脚。
顾十方捂着肚子,一本正经地委屈:“我说温大小姐你可悠着点,差点让顾家没后。我要是因为这个找不到媳妇,那我可就赖上你了。”
温慕歪着小脑袋叉着腰:“我可看不上你这个口无遮拦的的显眼包,我温慕将来要嫁的人一定是要积极努力、自律上进、还有脑子的斯文学霸,像祝嘉……”
像祝嘉荣那样的。
话到嘴边,温慕打住了,她垂眸,眼底又微微的泛了红。
说好不会再喜欢他了,可还是稍不留神就想到了他。
没人告诉过她,喜欢一个人容易,想要忘掉的时候却是这么难,尽管他深深地伤害了她。
面前,顾十方两只手垂落身侧扯着自己的衣角,无措的像个孩子,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才好。
不被喜欢的人喜欢的感觉他比谁都懂,可要怎么去忘掉这个不喜欢自己的人,这道题他一辈子也写不出答案。
从温慕刚出生,爸爸带着妈妈抱着刚满六个月的他,和温慕爸爸一起在手术室外第一次见到温慕,就被她白了一眼,他却笑的很开心的时候;
两岁,温慕骑着婴儿摇摇车冲进一帮将他围住的大孩子们里,咿呀学语地喊着“十方哥哥”,结果却直接将他铲飞,他还爬起来夸她技术好的时候;
三岁,温慕戳着小手问他要手里的糖,说“十方哥哥最好”,他没给,被揍到哭也没还手的时候;
十岁,温慕拿着奥特曼和他说“这个世界上没有奥特曼,也没有巴斯光年”,害他哭了一整宿,最终选择相信她的时候;
他就知道,她是踩着星辰的光,带着使命降生的。
注定了,这辈子他都会栽在她手里,他会一直陪在她身边,至死方休。
从此春风十里也好,天光乍破也罢。
都抵不过她一句“顾十方,你想死吗?”
片刻,
顾十方提了提嗓门,做着搞怪的表情,在她面前手舞足蹈地说:“快看慕慕,我可不是显眼包,这是我最近新学的癫舞,酷不酷帅不帅,这还不迷死你?”
他故意跳的很浮夸,丑极了。
“辣眼睛。”温慕嫌弃地嗤了嗤嘴角背过身,浅浅淡淡的声音:“你接着癫,烤鸭我就不给你留了。”
顾家的餐厅很大,温慕将烤鸭装到盘里,坐到了离餐厅门最远靠窗的位置。
外面的雪还在下,地上的积雪又厚了一层,路面上昨天行人踩出的坑已经看不见了,又换上了新的一批。
是啊,时间会抹平一切的。
温慕迅速吃完烤鸭,起身去客厅拿起外套穿上,她该回家了。
总不能一直像只乌龟,躲在顾十方给的壳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