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时光转瞬即逝,能使旅者返回故乡,也能让迷茫的灵魂找到暂时的停靠地点。
被楚玉拒绝后,宋承瑾从烟岚山出来,朝着西南方向前行。
在这期间,他独自一人在南疆不断地徘徊、以及反省。
甚至还习惯了本地人奇怪的口音。
“小哥,你是外头来的修士吧”
一名带着银饰的青年热情地招呼道“要不要住店三晚上只要一块灵石。”
“不必。”
宋承瑾浑浑噩噩,脱口而出“话虽如此,等我真的住店了,你们肯定要收物品寄存费、送菜上门的服务费、恐怕连一杯水都要再收额外的灵石。”
掌柜
他脸上的笑险些挂不住。
该死的,本来看这外地人装扮不凡,还以为是头好宰的肥羊,没料到是个懂行的。
“不住就快滚。”
他没好气地将宋承瑾赶走“别耽误我们做生意。”
宋承瑾滚了,又没完全滚。
“你们这样是不对的。”
他折返回来“倘若有囊中羞涩之人特意找便宜的旅店住下,你们也要逼他们花灵石么”
“嘁,哪来的狗拿耗子的东西。”
掌柜嗤笑,叫出几个五大三粗的壮实男子“你们看见没,这位中原来的爷要教咱们做事哩。”
打手们发出一阵哄笑。
他们穿着南疆特有的银衣,因多年的风吹日晒而肤色偏黑,又因常用驭蛊之术,露出来的皮肤上长着一块块黑色印迹,仿佛有活物寄居在身体表皮之中,甚是狰狞。
“今天心情好,就不见血了。”
掌柜的指挥那几个壮汉“让那小白脸给咱哥几个磕头陪不是,再把身上的灵石都交出来,就饶他一条狗命。”
打手们一拥而上,有的掏出驯化好的灵蛇,有的召唤出各种各样的傀儡,还有的偷偷躲在暗处,试图神不知鬼不觉将蛊虫放置在对方身上。
宋承瑾仍然头脑昏沉,可还没失去基础的战斗本能。
他拔出剑,随着一阵眼花缭乱的刀光,五个打手东倒西歪躺在街道上,带着惊恐而又不可置信的表情。
“大侠饶命啊”
掌柜吓得面如土色。
中原人大都自视甚高,视这里为尚未开化的蛮夷之地,故此,跑到南疆的中原人,基本上都是在外面实在混不下去的但凡有些门路,他们都不会来。
原本以为这小白脸也是废物之一,谁曾想竟是个能打的。
掌柜肠子都悔青了,他在小县城当地头蛇当惯了,还是头一次遇到这种硬茬子。
求饶也没有用,宋承瑾终是惩戒了黑店老板。
不愿深想自己为何这么做,他抹去剑上的血,继续失魂落魄地踏上旅途。
离开黑店的第七日,他与几位故人擦肩而过。
这些人组成了一
个小分队,足足有十几位修士,他们穿着华丽,衣衫都是由上好的丝绸做的,袖口与衣襟处用金线细细绣着祥纹。
为首的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头戴玉冠,一身的俊朗潇洒。
他们同样注意到了表情空洞的宋承瑾。
起初面面相觑,直到要向相反方向走时,才忍不住叫住对方。
“道友请留步”
青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长得好像在下的一位故友。”
“哦,是金兄啊。”
先前发生的种种,加上剑修少女毫不留情的话语,让宋承瑾一直处在恍惚状态,无暇思考自己在江陵世家的眼中,早已是个死人。
“还有小仪也在,好久不见。”
金家人
相似的声音,熟悉的态度,明显就是宋家小少爷没错。
“承瑾哥,你还活着”
金妙仪惊呼。
她便是先前被宋老太太看好的金家三小姐。
在宋家消亡之前,金家确实也存了几分让两个小辈先接触接触的意思奈何天有不测风云,惨案发生后,金家人一直以为宋家小少爷也一样死了。
金妙仪是个聪明的大家闺秀,知晓宋承瑾销声匿迹这么久,其中,定有难以言说的秘密和苦痛过往。
“我和二哥今年都结了丹,祖父让我们来南疆外围历练。”
三小姐没有继续追问,反而主动自报家门“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承瑾哥。”
宋承瑾迷蒙地看她一眼。
金妙仪比记忆中长高了些,身后还跟着自己曾经的好兄弟金家二少爷。
宋承瑾的脑子清醒了些,没来由想起曾经的岁月。
那是段没有负担,没有压力,最大的烦心事便是跑出去玩会不会被爹娘数落,意气飞扬,而又不知天高地厚的流年。
奈何往事如烟,曾经的种种,早已消散在那个火光冲天的夜晚。
再回首,已然云遮断归途。
按照古早男频不成文的定律主角身旁出没的女子,外貌自是不必多言。
若是从前,宋承瑾定会与金家二少叙叙旧,顺带着也和金妙仪攀谈两句,礼尚往来地关心她的近况,再看看能否让金家些帮助。
但如今他只默默别过眼。
好像楚姑娘说得,确有几分道理呢。
宋承瑾苦笑。
死在几年前那场大火里的,除了家人的性命,还有他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
他原本早就该长大的,是他自己一直在拒绝成长,一直想找到某种捷径,想以最小的代价、完成最大的目的。
实在是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