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讲述了当年制定这部保护条例的背景,特别阐明了当时定下承担刑事责任下限年龄的原因和必要性。也解释了为什么到了现在,条例有些方面已经不太适用了。
其实他的解释,和老百姓知道的都差不多,最主要的就是身体发育的提前,还有现在接触的事物更加多,可以从许多的方面接触到暴力呀、情感呀等东西,也就是思想发育也提前了。
所以在看这个节目时,坐在会议室里的刘天生忍不住说了一句,“这些事情不是早就知道了吗,又不是现在突然间出现的,且以前也发生过这种暴力年轻化的案子,为什么非要等到今天才来修改呢,难道做事还要别人倒逼吗?”
和他差不多想法的人很多,所以都在不停地议论着。
不过本着不影响他人的想法,所以大部分人都是小声地和旁边的人交谈而已。
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怎么修改的。
大约过了五分钟,介绍完修改的原因和背景后,这个人物说道:“综合上面列出的原因,经过法律工作者和医学专家的专业论断,所以保护条例做出了重大修改,规定凡是年满xx岁的人,只是故意犯的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违反治安条例的追究治安处罚,违犯刑法的追究刑责,责任和成年人一致,而且如果是对未成X人犯的错,则属于加重的情节。”
“修改的未成X人保护条例,就能起到真正的保护未成X人的作用了,而不会成为某些熊孩子犯错的保护衣了。”
“在这里,呼吁所有的人,切实加强未成X人的保护,发现有人伤害他们,要第一时间报警。也要教育他们,要遵纪守法,不能伤害他人,否则会面临和大人一样的刑责,一辈子或许就毁了。”
他的讲话结束后,现场包括电视面前的人都露出了欣慰的神情。
刘天生点点头,说道:“结果还是让人满意,现在年龄改在了XX岁,是非常适当的,这个年龄以下的人,基本是不可能有暴力犯罪的可能。而这个年龄以上,也只有故意犯罪的才会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意外伤害,还是可以原谅的,不错,宽严相济,以后才能真正的保护未成X人了。”
“是的!”旁边的赵永乐也附和道,“稍微改变一下,结果就大不相同了,起到的作用也就更符合现实需要,好,好,改得好!”
这时,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说道:“修改后的条例今天已经生效,现在就请大律师章曼玉谈一谈,修改的意义和现实作用。”
章曼玉走上了主讲台,自信地说道:“条例是规范社会生活的,所有人都要遵守。如果说一个人的思想出了问题,可能的危害就有局限性,而如果条例有问题了,那影响面非常之大。事实上,当前出现那么多的暴力年轻化案件,正是因为错误的保护了坏人,让很多的法律工作者为之困惑。”
“明明知道这个人是一个非常恶的人,却因为年龄的问题,不能对他怎么样,让他继续为非作歹,不知道悔过,这显然不符合保护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