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不要说二狗是个太监,是个阉人,这根本不影响二狗发挥他的能力。
不多时二狗就从尸体堆里出来了,他的手中拿着几块血淋淋的人皮。
庞龙虽然觉得恶心,但是映照着火光,开始看到这几块皮上有着模糊的刺青,那刺青是一个月牙的印记。
“不是每个人身上都有这种刺青的,都是一些地位比较高的袭击者身上才有这种月牙印记,我猜测他们是隶属于某种组织。”
二狗将这十几张从尸体上割下来的人皮,仔仔细细地搜捡起来,他打算将这些人皮带回去风干之后保存下来,将来当成调查的线索。
“大人您是怎么分辨这些死者的身份的?”
庞龙有些好奇。
因为这些袭击者他们穿的衣服都是一样的,是制式服装,单单从他们的穿着来看,根本分不出他们的身份高低。
“分辨身份这个东西,其实是靠眼力的,那些身材高大肥壮的,往往身份都不同一般,而经常训练的人,他们手上会有厚厚的老茧。”
“而且身份高的人,他们的身上往往有某种小饰品,以金银居多,而普通的袭击者则是身上几乎没什么财物。”
二狗一边说一边将几块人皮交给了庞龙,庞龙忍着恶心,让人将这人皮收拾起来。
随行有锦衣卫的太医,那些医生处理这些皮肉组织,那是最擅长的了,让他们将这些皮肉分干要保存上面的刺青图案,其实并不难,回去之后锦衣卫只需要依照着这条线索按图索骥,应该找到袭击者的老巢不是太困难。
远处戈壁滩上的篝火仍然在熊熊燃烧,空气之中都弥漫着一股烧焦的味道,二狗深深地看了一眼那熊熊燃烧的篝火,就命令队伍连夜开拔了。
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尤其是锦衣卫们,他们一起出来的同袍有将近四分之一,都永远留在了这戈壁滩上。
一想到昨天还朝夕相处的兄弟,今日就阴阳永隔了,很多锦衣卫眼眶都不由得红了起来。
尤其是此时此地,在异国他乡,这份真挚的感情就更加难以抑制了。
“哭什么哭?是不是男人,咱们当兵打仗吃皇粮的哪有不死的,实话告诉你们,老子当兵的第一天就做好,随时死的准备了。”
看到队伍里大家的情绪有些低沉,唐龙忍不住挥舞着鞭子,恶狠狠地朝着手下的怒斥。
二狗看到庞龙凶神恶煞的样子,并没有制止。
每个人都有自己带兵的方法,庞龙带兵的方法就是吆喝、殴打,依靠严格的军纪,这种方法不能说不行,但也并非最高明的带兵方法,但是对于出身低微的庞龙来说,这却是最切实有效的方法。
白天其实不适合在沙漠行军,因为正午温度最高的时候,沙子的温度能够达到六十度,在这样高温的天气里前行的话,大多数人都会中暑。
所以二狗采用的方法就是夜晚前行,而白天的时候找到合适的地方去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