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林登注意到,他似乎很反感诗人。
“谁他妈知道是谁干的好事,说不定是疯猎人,也有可能是暴掠团,甚至是绿混沌,结果就是他们死了,有什么区别?总之,我和我老婆发现两具尸体,这地方就顺理成章地归我们了。”
‘疯猎人’和‘绿混沌’这两个陌生的称呼再次出现,让布林登意识到自己有必要提前了解一下。
“你老婆在哪儿?”螳螂发现了问题的另一个重点,他瞪着三角眼,鬼鬼祟祟地环顾四周。
瘦男人怀疑地瞅着他,“问这么清楚想干吗?”
“你是自己说的,我可没说。”螳螂露骨一笑。
“她不在这儿……除非金币的滋味儿能讨我喜欢,我就把她叫过来。”瘦男人没好气地瞪他一眼。
‘螳螂’索拉斯讪讪一笑,识趣地闭嘴不语。
“那就麻烦你为我们准备点吃的。”布林登接了一句,又掏出一枚闪亮的金币掷过去。
瘦男人伸手接住,咬了咬,塞进裤兜里,“发什么呆呢?赶紧去后院挖点野洋葱。”
男孩儿把十字重弩放到肩膀上,连忙向后院跑去。
“他是你儿子?”布林登找到一张没有血迹的桌子,坐在旁边的椅子上。
“我和我老婆捡的。这小子他娘被暴掠团抓走了,操他大爷的!灾荒和战争接憧而至,这里到处都在打仗,倒霉的总是我们这些平民。”
布林登可不认为他是一个普通的平民,能够在兵荒马乱的阿玛斯塔夏活下来,还占着一家酒馆,这可是平民无法做到的。
瘦男人用锋利的钢剑指了指大厅凌乱不堪的桌椅,闷闷不乐地丢下一句话,“你们先坐,我去给你们准备吃的。”
不一会儿功夫。
这位不是老板的老板烤好十几个人份量的马肉,分三趟送了过来。
布林登看到众人都在一边喝着醇香的葡萄酒,就着难吃的马肉,津津有味地吃着。
唯有从出发直到现在,一句话都未曾说过的提斯坦——来自白鸦佣兵团的剑客,只吃了几块发霉的硬面包。
真正令他动容的是,对方还真给不列兰德的女战士夏魅开了小灶,用马儿身体最鲜嫩的部分配上洋葱油炸,端到她的面前,请她品尝。
这让他口中咀嚼的马肉顿时变得难以下咽起来,只能不停地喝着葡萄酒缓解这种味道。
此时,小男孩儿坐在葡萄酒的桶子上,跟他们继续保持距离,蓄势待发的十字重弩放在膝盖上。
不是老板的老板端着一大杯葡萄酒,若无其事地跑到他的近前,随口问道:“威斯特王国的血石双门要塞那边有动静吗?”
布林登迎上对方的目光,他当然知道对方想要的什么答案,“聚集了很多难民,据说奥蒙德伯爵正在调集粮食,打算建立一个难民营,用来专门收纳他们,完全看不出准备入侵的意思。”
“只要脑子不傻,肯定不会选择这个时候挥军南下。”不是老板的老板哼了一声。
“让我想不到的是,这个脾气暴躁的伯爵竟然还收纳难民。要知道,在两年前,这家伙的继承人可是死在血石双门要塞,被暴掠团的一个食人魔一狼牙棒砸死的,这都能忍啊。看来这个玫瑰花种子事件,跟威斯特王国也脱不了干系。”
“灾民又没有错,他们也是一群被无缘无故波及到的可怜人。”布林登回了一句。
这一路上,他已经见识到了许许多多逃难的平民,即便是让他养成了冷漠以待的心,还是于心不忍地叹了口气。
可这又能怨谁呢?
“这些灾民为什么要去威斯特王国。”布林登放下酒杯,询问道:“南方不是更好的选择,尤其是阿布雷拉城。”
“唉,到处都在交战呢。”
不是老板的老板说道:“王国的北方,绿混沌、玫瑰军和暴掠团在森林里像躲猫猫一样,打得那叫一个开心,森林的类人生物也像群乌鸦似的,见了人就抢,南方也在打仗,还比这儿更热闹。”
“南方在打什么?”布林登一愣,来了兴趣。
“还能是什么,当然是坎波斯和佛罗伦萨。”
不是老板的老板说道:“总之就是,这三个王国为了屁大的小事儿,跟个孩子一样,在边境互相掐架呢,今天这两个王国联合收拾一个,明天另外两个联合起来,又去收拾另一个。”
“是小打小闹吧。”布林登说出自己的猜测。
“就是小打小闹看起来才更恶心。”不是老板的老板说道:“这就跟脱了裤子,只让蹭蹭不让进去是一个道理,还不如早上早完事儿,提裤子走人。所以,你们想要前往泰格瑞拉,只能走薄暮森林这条路。”
“我正有这个打算,准备从月溪河出发。”布林登对这位瘦男人说道:“只要坐船沿月溪河驶入薄暮森林的中心,就不会被卷入战火。”
“话是这么说,但是你们还要小心疯猎人。”
不是老板的老板提醒道:“这家伙在森林里穿行的速度比风还快,当你感觉到背上有刺痛感的时候,就说明你已经被盯上了,乖乖地躺着等死吧。”
“所以我很好奇‘疯猎人’和‘绿混沌’到底是谁?”布林登终于逮到机会询问。
“疯猎人是一个会施展神术的精灵游侠,像疯了一样,他的猎杀名单中几乎包括了任何人。无论是精灵、暴掠团、还是玫瑰军,都有人命丧他的箭下。”
不是老板的老板向他讲述道:“两天前,‘疯猎人’卡洛特就独自一人在薄暮森林外围消灭了一整支暴掠佣兵团的精锐,那支小队的人数很多,实力也很强。”
“那……绿混沌呢?”布林登问出另一个问题。
“绿混沌就是薄暮森林里的精灵。”不是老板的老板说道:“因为他们喜欢披着绿色斗篷,每次联合行动时,聚在一起行动的样子像一团团绿色的阴影,所以被叫做‘绿混沌’。”
“我还听说……”
他停顿一下,深深地看布林登一眼,目光又在他的紫龙徽记上停留许久,这才低语道:
“薄暮森林的精灵和布莱克特曼的精灵已经联手,他们的精灵首领是‘星之花’家族的族长,这位‘绿混沌’的精灵领袖,总是戴着秘银面具,骑着鹫马现身。”
星之花?
布林登神色一惊,没有去理会眼前这位不是老板的老板为什么知道这么多,而是瞬间联想到他们龙首港的公爵大人,他的精灵血脉正是来自‘星之花’家族。
于是他连忙将其深深的记在心里。
“所以,阿玛斯塔夏王国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小子,你们想要从薄暮森林回到泰格瑞拉,如果我是你的话,我就重新返回威斯特王国,去深流港坐船。”不是老板的老板向布林登提议道。
布林登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位不是老板的老板,缓缓说道:“老板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我仍然坚持从薄暮森林出发。”
他已经在这两个王国耽搁了一个多月时间。
若是再舍近求远的从深流港出发,浪费的时间暂且不提,仅仅是这群佣兵和冒险者就不会同意,到时候定会因此不欢而散。
“正是如此!”女战士夏魅走过来,用沙哑的嗓音点头同意,“区区薄暮森林而已,比得过不列兰德的热带丛林吗?”
“或许什么人也遇不到呢。”诗人接了一句。
“精灵不会伤及无辜的。”半精灵游侠说道:“我从小就在薄暮森林长大。”
“疯猎人是吧。”‘螳螂’索拉斯嘿嘿冷笑,“我倒想会会这个精灵游侠。”
“随便你们吧,我这里刚好停靠着一条快船。”
不是老板的老板无所谓的说道:“想要的话,必须将你们的马儿全部留下,反正你们在森林里也用不到,还带不到船上去,顺带再支付我10枚金币。”
布林登皱起眉头,过了一会儿,他勉强开口,“那就这么决定吧。”
说完,取出10枚金币,放在桌子上。
倒不是他掏不起这些钱,而是总感觉有什么问题。
“瞧你那不情愿的样子。”不是老板的老板笑呵呵的将金币收过来,又一枚一枚地用牙咬了咬,朝地上吐了口唾沫,“你们要知道,在森林里,金币可不能坐着渡河,饿的时候也不能吃。”
随后,用餐完毕的众人一起向河畔的快船走去。
…………